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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2-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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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

  (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本学科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3)近3年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3万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异者,科研课题研究级别和公开发表的论文篇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5.示范指导要求。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求学进取,指导后生,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5年来,有2次以上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2次以上区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2)近5年来,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或被指导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奖;(3)近5年来,城区教师具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50学时以上,其中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15学时计入;(2)近3年来,每年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3)近3年来,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

  7.资历要求。具有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相应任职资格。

  (二)教学骨干应当具备的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本市、区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2.教育管理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4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累计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及以上“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有较系统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承担过1轮循环教学(小学可为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以上。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前列;(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4.教研科研要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5年来,主持区级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或省级二等以上奖不少于2篇;(3)近3年来,参与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编写,不少于1万字;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不少于2万字;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建设,撰写成果不少于3万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异者,科研课题研究级别和公开发表的论文篇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5.示范指导要求。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求学进取,指导后生,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5年来,2次以上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2次区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或每年开设2次以上校级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2)近5年来,参与指导2名青年教师或独立指导1名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或被指导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奖;(3)近5年来,城区教师具有一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6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2)近3年来,每年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3)近3年来,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

  7.资历及年龄要求。具有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教学能手应当具备的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自觉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谦虚好学,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学校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

  2.教育管理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担任班主任或团队工作满2年,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等)累计满3年,得到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认可;(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4年,并取得一定成绩;(4)获得过区级级及以上“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有较系统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任教学科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校同类班级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4.教研科研要求。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1)参与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近5年来,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二等以上奖;(3)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且已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秀者,科研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获奖可适当放宽要求。

  5.示范教学要求。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近5年来,开设过1次以上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1次区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或每年开设1次以上校级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2)近5年来,城区教师具有一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7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2)近3年来,每年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3)近3年来,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

  7.资历及年龄要求。具有二级以上教师职务,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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