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中学师德督导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2-09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完善校内监督、评价、激励机制,学校聘请校级师德师风监督员若干名。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以期提升我校师德水平,学校特制定师德督导制度。

  一、督导任务

  1、师德违纪案件是否及时得到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合法,重大案件是否及时上报并进行圆满处理。

  2、师德活动的其他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3、学校的师德师风水平。

  4、学校是否存在师德师风违纪隐患。

  5、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及水平。

  二、督导办法:

  1、监督员在学校党支部和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及对教职工进行评价。

  2、工会制定师德师风督导评估工作安排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3、监督员按照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引导、反馈并为学校师德建设出谋划策。

  4、监督员有责任将收集到的师德师风违纪案件或事实向学校书记、校长进行汇报。

  5、监督员采取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教师座谈、家长座谈等方式进行评价,在督导过程中,可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课堂笔记,学生作业等,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出有关质询。

  6、监督员在督导过程中可采用定期与随机相结合,通知与不通知相结合的方法。被检查的教师必须尊重监督员,搞好合作。

  7、监督员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要作好记录,经全面综合分析后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监督员对改进情况进行复查。

  8、有关教师对督导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整改。对未能定期整改者,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监督员复查时发现仍无改进,可向校长或相关行政通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9、学校教职工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10、师德师风监督员由行政、工会、教师代表评议推荐、由学校审定后颁发聘书。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师德考核制度    下一篇:中学开门评师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