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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3-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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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关系学校稳定和发展的大事。全体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广大师生人生安全、财产安全。

  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希遵照执行:

  1、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把消防、交通、卫生、治安安全纳入教学,很好发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从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3、要善于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生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行为及时制止,进行教育,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4、严禁学生下河、堰、塘、引水渠。每个教师都有教育、管理学生的义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交相关人员处理。

  5、严禁学生打架斗殴。教师要了解、关心学生,发现有类似事件应及时调解、教育并交相关人员处理。

  6、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规则,严禁搭乘农用车和违规营运车辆,严禁骑自行车上学,严禁自行车搭人。

  7、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体育教师要加强对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9、实验教师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注意实验操作方法,确保物品的管理、使用安全。

  10、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活动,教师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1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严禁学生在无教师或家长指导下私自更换、操作或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12、每堂课上课前一定要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学生一定要向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汇报,并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

  13、严禁教师(学校教职员工)下河、堰、塘、引水渠洗澡、游泳(救人例外)。

  14、坚持排队放学,落实教师路队护送制度,要求将学生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

  若出现安全事故,当事人为第一责任人,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教师、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签章):

  分管领导(签字):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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