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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11-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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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必须按时、按量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做作业时要独立思考,必要时可请教老师或找同学帮助,但不得抄袭他人作业,违者按缺交作业处理。

  二、学生各科作业本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乱画或书写与作业无关的内容。

  三、作业书写要工整,格式符合规范,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用铅笔;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

  四、各种作业都应重视错别字的订正。教师不写错别字,不写不规范的简化字;学生要及时在作业本上更正错别字。

  五、各科作业每次在开头时必须在第一行正中写明“第××课练习”,一律按教材上的练习题号、页次、标号、标页,并按教材上的列题格式书写。补充题写“补充1”、“补充2”等。

  六、各科作业教师采用“优”、“良”、“及格”、“已查”、“重作”。“补作……”等评语,也可记分或另加简明批语,并注明批改日期。对学生错答的问题,应指出错误之处或注明“更正”字样。

  七、凡须重作的作业不得撕毁,重作的作业要在题前注明“重作”、凡教师注明“重做‘和”更正“的习题,学生必须在下次作业之前重新解答,并注明”更正×题“或”重做×题“。

  八、题与题之间,应空出一行,两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两行空隙,但换页时不要空行。

  九、学生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的作业,以备学校检查和评定期平成绩。凡缺交作业的,每次扣1分,缺交三次及以上的,平时成绩记0分,并报年级组给予有关学生通报批评。学生作业完成和批改情况,每学期教务科组织两次检查和评价。

  十、教师在布置作业时,目的要明确,习题要精选,份量要符合各学科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批改、查阅要及时。作文必须在下次作业前一天批好发给学生,其他作业交来后两天内、下次上课前批好并发给学生。作业批改后,教师应及时记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做好作业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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