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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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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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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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锅炉工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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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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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以及安全责任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法及食物操作流程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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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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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写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食品留样登记、消毒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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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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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餐每种食品100g,密封,张贴标签,冷藏于留样冰箱,保留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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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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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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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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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厨房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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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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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餐厅、水井、面包房等定期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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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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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水进行水质检测达标后方能使用;桶装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是被允许进入校园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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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采购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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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从正规、合法渠道采购食材,食用猪油要求自炼,不制作改刀菜、凉拌菜等易产生卫生隐患的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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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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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及灭火器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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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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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立食品采购进货台帐,不得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以及以中奖为销售方式的食品;不得出售烟、酒、槟榔及口香糖等物品;不得出售仿真玩具枪、刀具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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