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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结对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12-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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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青蓝工程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学校师徒结对活动正规化、具体化深入开展,为青年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快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使骨干教师不断发展提高,努力实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远期目标,根据“师徒结对协议”中所规定的相关职责,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评选范围:

  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经学校统筹安排进行师徒结对的老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制订目标计划。指导教师在开学初要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出详细的自我奋斗目标和计划,并上交教科室备案。

  2、按时上交材料。青年教师在每学期末要上交如下材料:听课笔记、备课笔记、师徒结对活动小结反思,一份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设计、一篇教学心得。

  3、完成听评课节数。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听指导教师的课10节,指导教师听徒弟的课不少于5节。每听徒弟一节课都要给予点评,查看听课笔记中是否有评课记录。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徒弟上汇报课至少一节。

  4、青年教师在结对期间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方面进步显著,学科教学成绩一般应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居中上水平或进步明显。参加论文(案例、课件)评比、评优课或其它教学专项比赛获得一定奖项。

  5、师徒双方对照协议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录。学期结束时青年教师认真做好结对总结。

  6、非考试学科的教师的教学实绩以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在市级比赛获奖情况作为参考。

  三、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办法:

  1、自主申报师徒结对考核评审表,教研组考核推荐等级。

  2、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初定师徒等级名单。

  3、民主测评征求教师意见。

  4、校长室审核确定优秀师徒名单,并公布表彰。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徒结对期满,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员”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师徒结对工作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之中,并和教师的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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