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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为了美好的明天(法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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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美好的未来——知法、懂法、守法   请看由真实案例改编的小品《从爱书到偷书》   ,某高校历史系的,也可以抽烟、喝酒,他们都表示要模仿某。在2004年12月6日凌晨1时,用黑布蒙面,携带两把水果刀,窜入同一家杂货店内,抢走人民币920元及香烟等。案发后,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均被判有期徒刑。案例二:  省宣化县发生过一起惊天惨案,16岁少年某因与父母吵架,竟丧心病狂地开车朝着行人一路碾过去,致使2人当场死亡,13人受伤。当公安人员抓捕他时,某说:“不就轧死几个人吗?”在看守所里,某问警察:“要是交了,能放我出去吗?”真是一个十足的法盲。?“严重不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赎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专家答疑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1:我们要避免犯错和避免有这种类似的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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