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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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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庄子》
原文展示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全文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者不能同时都得到,(我)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者不能同时都得到,(我)会放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就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坏的事,所以有祸患(我)就不躲避了。如果人们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用来(让人)得以生存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憎恶的没有比死亡让他更憎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用来躲避祸患的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活下来的方法)就可以活着,却有人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避患的方法)就可以躲避祸患,却有人不去做。因此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即义),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即非义)。不只是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坚守这种思想不至于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无礼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遭轻视而不屑接受。丰厚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礼义)宁死也不肯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死也不肯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死也不肯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如今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天性。
 
阅读理解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作者又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本文的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提出“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即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总之,本文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主旨就在这一劝勉上。
 
2.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都把“舍生取义”奉为人生准则,你能举出几个事例吗?在今天,又该如何理解“舍生取义”呢?
事例:
①南宋文天祥抗元,失败被捕后,面对元朝威逼利诱,竟毫不动摇,视死如归,后被杀害,体现了“舍生取义”的高贵品质。
②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谭嗣同留下”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名句,泰然赴死,体现了“舍生取义”的高贵品质 。
③朱自清宁死不吃美国的救济粮。
④闻一多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发表最后一次演讲。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要珍爱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能见义勇为,不去伸张正义,只是我们在见义勇为时,要量力而行,要在与坏人斗勇的同时更要斗智,尽量避免对自己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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