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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的教学反思

所属栏目: 道德与法治计划总结  更新时间:2015-11-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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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这一框题是以第一人称展开,阐述了“我们”作为“上帝”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在经济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享有消费者的权利,中学生也不例外。因此,在进行本节课教学时,我创设了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情景,通过学生的主体参与、自主探究,学习“上帝”享有的权利,并明确应该怎样做一个文明的“上帝”。也就是说,通过教师搭台,让学生唱戏,把教学内容这根“主线”串在学生这个“主体”身上,通过教师的“引”让学生“活”起来,营造出学生求知主动——课堂教学生动——师生和谐互动的课堂教学氛围。

  首先,营造氛围,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欲望。本课由讨论消费的问题入手,让学生体验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引出概念,这比直接给出更能让学生容易接受。再由一个个的具体案例,导出在现实生活中,顾客不但没有得到上帝的待遇,还经常受到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戏弄,利用书中的漫画,引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从而导出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再结合具体的新闻案例引出需要赋予消费者一系列的权利来避免经济生活中侵害消费者权利的现象,这一环节中,让学生畅所欲言,列举一些自己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例子,从而指出自己的哪几项权利被侵害了。最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思考怎么来做一个合格文明的上帝。整个内容环环相扣,知识点之间过渡自然, 从而建立轻松活泼的课堂氛围,减轻学生学习上的精神负担,使学生在教师的热爱、尊重和期待中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从而促使学生积极的参与,主动的探索。

  在课堂教学中,我总是从一些细节着手,为学生创设轻松和谐的氛围:始终面带微笑,给学生以赞赏的眼神,带给学生安全感;情不自禁地举起自己的手,鼓励学生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当学生“卡壳”时,及时给予启发,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

  其次,搭建平台,让学生有展示自己的机会。在讲解消费者具有的合法权益的环节中,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生活中的案例,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不断激发道德学习的愿望,提升自我成长的需求。从这一点来看,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教师应该尊重学生,把学习的主动权归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探究、去发现。

  本次教学中,我设计了“以案说法”、“实话实说”、“创意空间”等活动,在每一个环节都引导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用自己的经历去感受,还学生说话的自由,真正落实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而学生也自始至终处于浓烈的学习兴趣中,积极坦陈自己的想法、交流自己的思维。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自然成了创造“精彩”的主体。 同学们在这节课上找到了释放智慧、放飞思想的舞台,他们充分体验到了学习的乐趣。

  诚然,自主不等于放任自流,尊重更不能演化成放纵。我们在肯定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课堂活动中,教师应该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适时地指导、点拨,从而提高“学”的质量和效率。

  不足之处 :

  知识点呈现时一晃而过,特别是再讲消费者的权益时讲的过快,没有给学生时间做笔记和消化。

  所选材料不够精炼,有的是为了知识点而硬编出来的,有点牵强附会。

  对于让学生发言的问题在课前预设不够,以致于再让学生回答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碰到学生回答偏了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去引导。

  学生的参与性还是欠缺,还应在问题的设计和课堂内容上下功夫来引起学生的兴趣。

  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曾满怀激情地宣称:“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起地球。”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学生发展的领路人,而学生自己才是成长的主人、发展的主体。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把探究的主动权归还给学生,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参与空间。给学生说话的权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相信你将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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