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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所属栏目: 学校后勤范文  更新时间:2016-02-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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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科学统筹,优化管理,确保安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率先建成现代化教育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区统筹、部门协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2、坚持稳步推进、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3、坚持因地制宜、营养至上、价廉实惠、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供餐模式及内容1、供餐模式全区统一采用学校食堂供午餐、加餐两种模式。

  寄宿生采用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学校食堂要统一编制饭菜食谱,增加饭菜品种,提高饭菜营养质量,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走读生采用向企业购买供餐模式过渡运行,每天为学生提供一份营养餐,以早餐或课间加餐的形式落实营养计划,待学生食堂建成后由食堂统一供餐。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统一要求确定供餐模式,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后实施。

  2、供餐内容两种模式内容具体包括完整的午餐或早餐;提供一盒牛奶、一个熟鸡蛋、一个面包等加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等供餐形式。

  3、科学编制食谱各校要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等,在区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指导下科学制订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每校每种供餐方式,必须有三套以上的周用餐食谱,每种周食谱食品价格总量达到周补助标准。公示本周使用食谱接受监督。

  四、食堂建设与管理1、加快改善学校供餐条件统筹学生生活设施改造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要建设内容,加大“营养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步伐。按照《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规划》,对需要改造的食堂尽快改造,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对没有食堂的学校,加快建设合格食堂,满足供餐需求;规模较小的学校,根据实际改造食堂,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重视做好水质监测,确保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2、重视学校食堂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校应将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流程各环节的精细管理。严格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要进行身体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要教育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堂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购员。

  3、加强食堂供餐管理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 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供餐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一般适用于小型学校;二是自购制,实行自购制的学校食堂,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饭菜价格,每餐供应的主副食、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4、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学校“营养计划”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人管理;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膳食管理委员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

  五、资金管理1、资金来源“营养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市、区财政按30﹪、35﹪、35﹪的比例分担。

  2、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增设专帐,专帐管理“营养计划”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校。

  3、资金使用学生“营养计划”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餐卡(券)制,将学生补助金按周直接打入学生餐卡或发放营养餐专用餐券。

  4、资金监管学校要按照规定制定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食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厉行节约,成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结合学籍管理,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实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建立“营养计划”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加大对“营养计划”资金的审计力度,每年要将“营养计划”资金作为审计的内容;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制,“营养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营养计划”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食品安全管理流程(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凡具有卫生健康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

  (二)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采购前要审定食谱,确定品种,提出采购标准和要求。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有QS标志、批次质检合格证书,采购的蔬菜要新鲜,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三)食品材料验收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验收由学校分管领导、主管人员、采购人员、储藏室保管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后入库保管。

  2、索证索票。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索取票据以备记帐和核查。集中采购的食品,要索取本批次质检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食品材料存储1、仓库保管:坚持专人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对进库物资及时验收;库存货物分类上架摆放,合理保持间距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坚持做好“三防”工作,正常检查库存物品质量,防止霉变、过期(保质期);对霉变、过期物品,及时报废、清理。

  2、食堂生、熟品储存间管理:坚持专人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坚持生熟分开原则,生、熟物品分别存入生、熟间;经常检测室温,保持室温在合理范围内;保持冰柜、空调运转正常;保证库存物品新鲜;坚持做好“三防”工作。

  (五)餐具消毒1、餐用具按规定放在指定区域。

  2、专职人员负责及时高温消毒。

  3、已消毒与待消毒餐具必须分开存放。

  4、按规定要求做好餐具保洁工作。

  5、专职消毒人员及时记载餐具消毒情况,并签名负责。

  (六)食品加工1、坚持生熟分开原则,加工工具如砧板、刀具、容器不得混淆使用。

  2、制作人员加工前洗手、消毒,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

  3、粗加工组人员在进行加工时,要把好加工材料的质量关,如发现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及时向食堂主管人员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粗加工后,将相关品种及时放入清水浸泡;浸泡后认真清洗,力求去除杂物或不良残留物质。

  5、加工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食堂主管人员要逐样检查,确保安全。

  6、加强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加工间。

  7、坚持做好“三防”工作。

  (七)食品留样1、坚持专人负责留样。

  2、坚持每日、每餐、每个品种及时按量留样(不少于100克),记录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及时贴签存入冰柜。

  3、保证留样时间48小时。

  (八)备餐及供餐1、工作人员及时洗手消毒,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

  2、所供食品烹饪后出售不得超过2个小时。

  3、剩余食品及时冷藏。

  4、及时清理超时(24小时)冷藏剩余食品。

  (九)强化管理,健全台账1、行政轮值人员、后勤分管人员、具体责任人必须及时到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检查、记载上述安全管理情况,督促指导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措施到位,相关台账健全。

  2、检查人员或具体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学校领导,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3、食堂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各种台账资料的收集、管理,及时督促相关检查人员记好台账。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监督检查内容学校食堂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是否定期接受相关培训;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供餐食品是否有营养,食谱搭配是否合理,实行“营养计划”后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校或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专项资金现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营养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有效处理。

  2、监督检查方式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1)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2)重视舆论监督。各学校应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学生、教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监督检查机制(1)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区资助中心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上报本地“营养计划”实施情况。(2)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年进行考核评估。(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

  4、处理与责任追究对“营养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规范管理1、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生实名制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区局依托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实名制营养餐管理系统。各学校切实做好学生电子档案录入、分类、汇总、审核等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的中小学生“应享尽享”。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区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将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营养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4、做好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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