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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02-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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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名校孵化,一校一点。即按照区教体局实施意见要求,由学校选派1名行政管理人员和部分中青年教师赴我区西部山区任教,包抓扶持一所山区薄弱学校,帮助该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从对应的薄弱学校挑选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到本校任教,通过双向交流和结对包校帮扶等方式,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陈仓区实验小学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春宇副组长:王文彬 田耀平 赵科利 何敏华成 员:李海鹏 刘博英   赵丽宏 关红利 常晓芬 李云丽陈 红 梁芳荣 赵玉蓉及教师代表三、时间安排学校将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每四年一个周期,每期一年,轮换进行。

  四、交流人员选派及交流去向1.交流人员选派范围(1)下派交流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从本校所有在岗教师中选定。

  (2)上派交流教师由包抓校选定。

  2.交流人员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工作态度认真,教学治学严谨,尊重教育规律,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学生。

  (3)交流教师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管理人员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一定的治校办学水平。

  (4)原则上交流教师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交流人员去向下派交流教师按照区局安排,在5个山区镇(坪头、拓石、凤阁岭、赤沙、香泉)相关学校任职任教,具体的交流学校和交流人员去向待后由区教体局另行安排。

  4.交流人员名额根据区局安排派送交流人员。

  五、交流人员管理及待遇1.交流人员实行本校和包抓校双重管理,以包抓校管理为主,负责交流教师的思想教育、党团活动、教育教学安排、日常管理和学年度考核;本校将定期走访,与包抓校一起做好交流教师的管理工作。

  2.交流人员交流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关系不变,享受我校及包抓校双重福利待遇,本校在绩效工资发放时予以倾斜。

  3.交流教师交流期间,每月由本校报销4次交流学校间的往返交通费,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区教体局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学校发给生活补贴2000元。

  4.根据教师在交流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学校将予以政策倾斜:

  ①在评优树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②在职称晋升时加6—9分。

  ③在年度职务考核时,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次。

  5. 根据区局文件要求,教师交流工作展开后职称晋升、管理人员选拔及任用需有西山工作经历。

  6.交流人员交流期满后回本校工作。

  六、交流原则1.自愿主动性交流教师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以及学校工作实际,自愿报名参加交流活动。

  2.行政指令性交流根据区教体局下达的教师交流指标,结合本校交流工作的实际情况,指定交流教师。

  七、几点要求1. 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交流是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我校发展实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全体教师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

  2. 参与交流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要积极认真做好包抓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包抓校教育教学质量,力争在当地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和区教体局此项工作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对拒不服从交流安排或未履行交流任务者,不得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现岗位聘任到该职级的最低档次,两年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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