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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07-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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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比目的

  展示我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比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三、评比要求

  1、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为主,研究课题内容不限,但必须是学生自主研究的成果(不包括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课题或作品)。

  2、内容包括:(1)课题名称;课题成员、分工、指导老师;(2)选题原由、开题背景、研究过程、图片和影像展示、调查材料、研究报告或结论;(3)研究过程中的亮点;创新成果;研究体验、收获和感受等。成果展示的形式可多样,可为纯文字,也可让学生制作成电脑课件PPT或FLASH形式。

  3、上报成果,需交书面文字研究报告l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cjyczge司jxedu.gov.Gn。如成果展示还有课件形式,将课件及有关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同上报。

  四、设奖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l 0%、2 0%、3 0%,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教师指导奖若干。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各校在确定课题、推选展示的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潜能,展示学生的最佳风采,避免形式主义,杜绝抄袭与简单模仿。

  请于 6月10日前 将有关材料交给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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