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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展示课活动规定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11-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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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展示课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信息、艺术、体育八大类,组内无课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听课和评教活动,否则按缺席处理。

  2. 教师听课前应认真学习《高效课堂评价表》,听课中详细填写《高效课堂评价表》,听课后应认真评议,肯定优点,提出建议。通过听课和评教活动,取长补短,改进课堂教学。

  3.听课结束后,备课组组长应收上课教师教案、组织听课教师评教,并收齐《高效课堂评价表》。

  4.备课组长负责考核登记听课教师出缺勤情况,认真填写《展示课出缺勤情况和评教情况记录表》,并在当天之内上报年级教学主任,年级教学主任及时上报教务处分管主任,教务处分管主任汇总和公示一周听课教师缺勤情况,并签注处理意见报学校办公室,办公室在发放当月津贴时落实处理意见。

  5. 备课组长收齐《展示课教案》、《高效课堂评价表》、《展示课出缺勤情况和评教情况记录表》三样资料后,及时交给年级教学主任。

  6、年级教学主任在年级教师办公室黑板上设置“展示课信息栏”公示展示课相关内容,设置“课改专栏”公示本周问题和大家的解决办法。

  展示课前(时间、地点、具体课节、学科、内容、执教者)展示课后(听课教师出缺勤情况;执教者的“优点”;给执教者的“建议”)7.年级教学主任装订和保管好展示课资料,每月上交一次给教务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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