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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7-02-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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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家长,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生活的重中之重,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个人;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使学生、家长配合学校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游仙区石马镇初级中学安全目标责任书》。希望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

  一、学校责任

  1、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反恐防暴、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的教育、预防。

  2、充分利用集会、时政学习、班会课等时间,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卫生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学校管理不善,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暨临护人)、学生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反恐防暴、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的教育与预防。

  2、学生在家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由家长本人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到校后要补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章)的请假条。

  3、住校生放假回家、返校上课时,希家长或监护人按时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通校生原则上不参加早、晚自习的学习,如需要,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与承诺书,上早、晚自习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负责上、放学路上的安全。

  4、学生不能养成吃零食的习惯,严禁在校外摊点购买过期变质等不安全的食品。

  5、严禁任何学生在任何情况下私自下堰、下河洗澡、游泳;加强预防溺水教育(9-10月)。

  6、严禁任何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开关、在校内燃放鞭炮。

  7、严禁学生不假离校、不假离寝、夜不归宿。

  8、严禁任何学生在楼道内打闹、推挤;攀爬窗户、栏杆、篮球架、大树,翻越围墙、校门。

  9、严禁任何学生在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携带和动用管制刀具。

  10、严禁学生在突然停电时,不听从管理,乱点乱放蜡烛、乱跑、起哄、拥挤。

  11、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自行车上放学;严禁搭乘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拒乘超载车辆。严禁在公路上互相追逐打闹,做危险动作。

  12、严禁任何学生在无老师组织带领下外出郊游和私自出校。

  13、严禁学生在校内做危险性较大的游戏和活动。

  14、严禁任何学生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实验课和劳动中不听从老师指导,违反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以及在无老师或家长组织的情况下到建筑工地参观、玩耍。

  15、学校设有学生食堂及住宿部,严禁带凉菜、冷饮给学生食用。若家长(监护人)让学生自愿在外住宿和就餐,出了校门所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安全事故全部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16、严禁学生放假未经家长允许到同学家或亲戚朋友家去玩耍;严禁学生放假期间进入营业性网吧和会见网友。

  17、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全责。

  18、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影响学习。学生可在学校办理校讯通与家长联系。

  19、学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全责。

  以上各条,凡违反者,若造成重大事故的,一律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自负其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本责任书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直到本学期结束为止。

  班  级:                        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注:特别强调,学生家长签字切忌由学生代签,请班主任逐一核实;任何在校学生都要将责任书交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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