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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专题研究奖励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7-02-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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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小专题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激励教师认认真真进行教育教学实践,实实在在做好小专题研究工作,提高科研意识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设立课题研究奖,其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年龄在50岁以内的全体教师均要参加小专题研究并自觉接受学校对小专题研究工作的常规管理,将小专题研究成效与教师的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评优选模挂钩,确保小专题研究深入有效开展。

  2.参加小专题研究的教师,按照《游仙区中小学教师小专题研究“档案袋”管理要求》整理收集齐所有资料并上交的,期末主研教师加绩效考核分2分,参研教师加绩效考核分1分。

  3.参加学校小专题研究成果展示的教师,如经验交流、课堂展示、教育故事讲述等,期末加绩效考核分,校级1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6分。

  4.课题研究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小故事等参与各级评比获奖的。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5、3分,获省级5、4.5、4分,获国家级6、5.5、5分。(发表在对外公开发行的相关报纸、刊物的都以同级别一等奖奖励)相同文章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加分。

  5、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申报校、区、市、省、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的。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绩效考核分4、2、1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绩效考核分6、4、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绩效考核分8、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绩效考核分10、8、7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绩效考核分12、10、9分。以最高奖为基准,不叠加。(参研教师占主研教师的70%)

  5.对不能认真实施研究计划,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剽窃抄袭、搞形式主义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视其情况扣除绩效考核分,取消评优选模机会,情况严重的取消评职、晋级的资格。

  6.学校不定期召开小专题外出学习、研讨和读书活动,并提供专用经费,保障小专题研究工作顺利推进。

  7.获得各级研究成果评奖的小专题在职称评聘和岗位竞聘中纳入专项考核(学校岗位竞聘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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