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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7-09-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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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根据《宜昌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宜教办发【2012】96号。结合学校教育实际,特制定《宜昌市第七中学“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法律进校园”宣传月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为我市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校开展 “八个一”(即一次法制讲座、一期黑板报、一块宣传展板、一节德育课、一次禁毒教育、一次参观劳教所、一次法庭庭审旁听、一次普法知识测试)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宣传重点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核心,结合学校实际,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法律法规和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重要内容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结合学校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1个课时;二是坚持和完善政法各家联校制度,续聘法制副校长,上好以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知识为主的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二)认真办好一块黑板报。全校各班认真办好一期黑板报,以在校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

  (三)办一期宣传展板。校团委会组织学生认真办好一期法制宣传站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广播站、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认真上好一堂法制主题德育课。各学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做好一次“‘六五’普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德育课,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五)认真组织一次禁毒、禁赌、防邪、反邪法制宣传教育。以在校学生为重点通过图片展览、禁毒、禁赌、防邪、反邪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化禁毒、禁赌、防邪、反邪预防教育,推动创建“无毒学校”工作有效地开展。通过活动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对毒品、赌博、邪教的认识,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一次参观劳教所教育活动。组织部分学生到劳教所参观,现场了解劳教对象的现状以及感悟,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七)组织学生旁听一次法庭庭审。组织部分学生到西陵区法院旁听庭审过程,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威严和对犯罪分子严惩的决心,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责任感。

  (八)组织进行一次普法知识测试。在“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月末期,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普法知识测试,并纳入政治课学分记载,通过检测,促使学生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9月中旬,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我校举行“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年级、各年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报告会、德育课、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宣传月活动当做一次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

  2、整合资源,综合实施。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注重将法制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密切联系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做到既有声有色,又富有实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基层政法部门、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3、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各处室、各年级组在开展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要认真总结推广宣传月活动好的经验,及时收集上报活动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内容,由学校政教处整理后上报,并在各媒体进行宣传。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0月上旬对部分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班级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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