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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奖惩措施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8-04-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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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本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提升学校教学名次,特制定奖惩措施。

  一、奖励

  一)期中、期末、统考、会考、抽考奖

  1、  荣获学校第一名的且合格率不低于40%奖励100元;合格率超过60%的奖励200元,且在60%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百分点追加奖励100元;

  2、  荣获区第一名的奖励120元,第二名的奖励80元;

  3、  荣获全县前十名(含第十名)的奖励1000元,奖励班主任100元;

  4、  荣获全县第十至十四名(含第十四名)的奖励600元,奖励班主任50元;

  5、  荣获全县第十五名至二十名(含第二十名)的奖励300元,奖励班主任30元。

  注:1、全部按效益分计算;

  2、全部计算到人,个人与学校排名;

  3、区县以质量检测的数据为基准;

  4、效益分=优秀率*10+及格率*60+人均分*0.3;

  人均分=学生总分/应考人数(即初一报案数);

  5、应考人数,按区、局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级计算(七舍八入);

  6、  转入学生按班平均插入,不计入报案总数。

  二)学科竞赛奖励(主要以实名制为准)

  1、  学校竞赛第一名奖励50元;

  2、  区竞赛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50元;

  3、  荣获县、州、省、国家级一等奖的分别奖励100、200、300、400元;

  二等奖分别奖励80、150、200、300元;

  三等奖分别奖励50、100、150、200元。

  4、  学生获区、县、州、省、国家级奖励的按每人次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20、30、40、50元。

  三)升学奖

  1、考入省重点中学,按考取学生数每人次奖励任课教师20元,班主任20元(主要指考试科目的文化成绩);

  2、特招生每人次奖励辅导教师100元(指辅导教师);

  3、特长生每人次奖励辅导教师40元(指辅导教师)。

  四)教育教学活动、论文及其他奖励(按实名制授奖)

  1、获此项奖励的按学科竞赛的2、3项授奖;

  2、获辅导学生奖的按学科一等奖授奖;

  3、优胜、优秀奖按学科三等奖授奖;

  4、论文奖规定以县、州、省、国家级的教育单位及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为准,内部刊物获奖,学校认可但不授奖;

  5、学校获大型活动奖,按辅导学生奖计算奖励责任教师;

  6、获区、县、州、省、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的分别奖励80、100、200、300、400元。

  五)优秀班级奖

  荣获校、区、县、州、省、国家级的分别奖励班主任50、80、100、200、300、400元。

  六)满勤奖

  1、每月出满勤的奖励50元;

  2、全学期出满勤的追加奖100元。

  注:满勤含上课、例会、学校集体活动;上交的各种资料等。

  七)保生奖

  流失率(含转学)在5%之内的奖班主任400元,奖跟班教师总数400元。

  说明:

  1、初一确保数即本期讨论人数;初二确保数即本期讨论人数;初三本期毕业,没有流失率。

  2、确定人数后,凡是中途转入的学生不算保生和流失的范畴。

  3、流失率=本期人数(不含转入生)/确保数。

  4、每期允许5%的流失。

  5、严禁学生转班,凡是转班学生,会考、统考、抽考的成绩计入原班,保生也计入原班。

  二、惩罚措施

  1、本校期中、期末考试教师所任学科人均分低于同年级最高班级人均分15分的(指有可比性的),罚任课教师100元(此项按实考人数计算)。中途接替他人所代学科的以上一次人均分(指最近一次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为基准,每提高5分奖励100元,每降低5分罚100元;

  2、区抽考或统考(四所学校)倒数第一名的罚1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50元;

  3、县抽考、统考、会考(按33所或35所学校计算,以教育局质量检测表为准)倒数后五名的罚任课教师300元,倒数6 — 9名的罚任课教师200元;

  4、旷教的每节罚50元;

  5、随意调课的罚两位教师各20元;

  6、上课、监考做与本课无关事情的罚30元(如上课赶教案,看小说,邀小孩,写计划等等);

  7、上课出现安全事故,发现后不及时报告处理的罚100元;

  8、每期流失学生达5人以上的(不含转入生)罚班主任50元,罚跟班教师各20元,并责令班主任写出流失原因;

  9、课堂上教师随意赶出学生的罚任课教师每人次10元;

  10、教师迟到,早退的扣任课教师10元。

  三、备注

  1、所有奖励按最高级别授奖,不重复授奖;

  2、本措施解释权属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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