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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期中、期末组考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4-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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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管理、质量、效益”这个主题,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基础,巩固“两基”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2、工作小组:

  (1)考务组:

  (2)安全组:

  (3)后勤组:

  (4)保密员:

  (5)信号员:

  三、监考规则:

  1、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按“交叉监考”的原则进行,即科任教师不得监考本人所教班级的考生。

  2、监考教师必须按照监考表规定的场次和考室进行监考,没有教务处的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否则,按旷工处理。

  3、考试时间内,除正副主考、考务员、保密员和上级派往的巡视员外,监考员必须禁止其他人进入考室。否则,一经查实,每次扣币5元。

  4、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违纪舞弊,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必须及时制止。否则,一经查实,每次扣币1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监考员不得缺度、迟到、早退、解释题意,抄题作题、看书、看报、抽烟打瞌睡或谈笑;不得将试卷传出室外,擅离考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字迹摸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否则,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严肃处理。

  6、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报告校办室,通知班主任或考生家长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7、监考员必须认真负责,收发试卷时,不得漏掉试卷,必须如实填写好《考室情况记载表》。对于严重舞弊行为者,要写出书面报告交教务处。否则,失误一次扣币1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室规则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本堂考试有关的资料、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等进入考室(按要求允许的除外),否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

  3、考生接到试卷后,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摸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4、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每堂考试考生必须考完一个小时才能交卷;终考铃响后,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好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室。否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和记过处分。

  5、除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外,考生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无效。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室规则,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偷看他人答卷,夹带资料,传递纸条,调换试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更不能大声喧哗,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监考老师。否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五、阅卷规则

  1、阅卷老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阅卷,不得马马虎虎。

  2、不得叫学生参与阅卷,否则,一经查实,扣阅卷组长人民币10元,另外,扣叫学生阅卷的老师人民币20元。

  3、通过查实,若一个班出现5人以上每人阅错5分以上者,扣该阅卷老师人民币10元,若一个班出现10人以上每人阅错10分以上者,扣该阅卷老师人民币30元,并罚重阅。

  4、阅完试卷后,阅卷组长必须组织该组阅卷教职工进行统分,并按教务处要求认真填写好考试效果评价表。否则,每人次扣10元。

  六、考后工作

  1、考完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写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分析,交教务处存档,否则,每缺一份扣币5元。

  2、考完后,教务处必须进行分析总结,写一份质量分析报告,并将考试效果评价情况,向全体师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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