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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质量奖励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7-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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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指导思想

  为调动毕业班教师积极性,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全面完成毕业班教育教学任务,为学校的教育发展作出贡献。根据本届毕业班实际情况和学校实际,特拟定本届毕业班奖励方案。

  二、 奖励细则

  1、经费来源:学校勤工俭学部分中拨出。

  2、奖励对象:毕业班全县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及毕业班专门管理人员。

  三、奖励设置

  1、团体奖(与县城五校相比)

  (1)年级突出奖。

  以年级为单位,以县统一组织的所有检测科目均分分别获县城五校第一名,所有被检测科目的任课教师人均奖金为3000元。

  (2)单科均分奖。以学科为单位以县统一组织的检测科目单科均分获县城五校第一、二名。该科教师人均奖金分别为2000元、1800元。若县统一检测,语数两科相加均分仍为全县第二名、第三名,则分别奖1800元/人、1000元/人;若通过检测,其一科保持第三名(其它科在第四名以后),第三名科目教师奖300元/人,其它科目教师不享受任何奖励。

  2、个体奖

  A、 县城五校班级突出奖:任课教师任教班级单科成绩在县城五校班级均分(以局统计到班为准),获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600元、第四名奖500元、第五名奖400元。

  B、 校内班级名次奖(校内班级相比)单科名次获一、二、三名任课教师分别奖300元、200元、 100元。

  3、基础奖

  若毕业班没有获以上任何奖励,给予所有统考科目教师每人100元基础奖。

  四、发放说明

  (1)以上相关奖励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奖。

  (2)若基教股不进行以县统一检测的科目该任课教师奖金一律不予享受。

  (3)毕业班专门管理人员享受奖金比例合计为“1”。奖金为获奖教师的平均金额。

  (4)若上级教育部门将县城五校教师单科成绩分别计算到任课教师并下发到学校,则执行“2、A项”奖励,否则A项奖励取消。

  (5)校内班级考试名次按学校规定认定。

  (6)语数两科教师团结协作,在毕业检测中,一科获第二名,另一科获第三且与县城五校第二名均分差在2分以内,其语数教师所有奖金总和分配差额为400元;若均分差在2分以上,则语数教师奖金分配差额为500元。

  (7)若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毕业质量检测,单科均分与县城五校相比,有一门获第二名(至少检测科目综合名列第三名)以上,在上级主管部门不明令禁止和只要其它县城四校有外出考察的情况下,全体任课教师由学校组织去外地学习考察一次(经费人平1200元,不足部分教师自付)。若所有检测学科均分均为第四名以后(含第四名),此项规定不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解决。

  六、(本办法经2010年9月30 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自办法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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