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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7-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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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精细化管理”精神和《龙山县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微型课题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学校微型课题研究。“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使微型课题研究真正成为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促进师生共同成长的发展平台。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尚顺忠

  副组长:刘智生  赵昌松  陈支顺

  成  员:叶明干  杨正中  蒋贻俊  尚道绩

  工作小组

  组  长:叶明干

  成  员:田晓晴  米卫蓉   汪正云及各教研组组长

  三、工作目标

  (一)学校100%的在岗教师主持或参与微型课题研究,形成“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的浓厚教研氛围。

  (二)学校微型课题研究工作小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教师申报的微型课题,力争推荐10至15个微型课题到县教科所立项、获奖。

  四、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微型课题研究工作小组要组织学校100%的在岗教师主持或参与微型课题研究,加强对学校教师微型课题研究的规划、督查、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

  (二)学校年级组内的教师两人自由组合、合作进行微型课题的研究,也可一人。同一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得超过2人。

  (三)微型课题的选题,重在结合本校、本地及教师个体的实际情况,解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倡导教师从自身工作实践中自主发现问题,自主确立课题。

  (四)微型课题的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范围要小、周期要短、见效要快,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课题研究人员要妥善保管课题研究的各种资料。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表、研究方案、立项批复;研究活动记录、照片、音像材料、问卷调查、调查分析、测试记录、教学案例、反思、学生个案分析、阶段成果报告;研究者的学习笔记,获奖、发表的成果等。

  (六)研究周期较长的微型课题,研究者要制定阶段研究计划,每个阶段结束后撰写研究总结或反思报告。

  (七)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由课题主持人提供书面申请,学校教科室审核盖章后,报教科所审批备案:变更课题负责人或研究人员;改变课题研究名称;对研究内容作较大调整;需延期研究一个月以上。

  对未经审批,自行改变课题或者变更研究人员的,取消结题资格;课题立项后没有实施研究,或研究资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题。

  (八)按计划已完成研究任务,实现了研究目标,达到了预期研究效果的微型课题方可申请结题

  。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2月12——2月28   微型课题研究启动、发动阶段

  (二)3月1——3月10   微型课题研究培训阶段

  (三)3月11——4月10   微型课题审批、立项阶段

  (四)4月11——9月30   微型课题研究实施、经验交流阶段

  (五)10月8——10月20   微型课题研究成果评奖阶段

  六、评审小组

  组  长:刘智生

  副组长:叶明干

  成  员:田晓琴  米卫蓉  汪正云  向碧波  叶明清  杨小凤

  七、具体奖励办法

  (一)微型课题成果评奖按《龙山县第五小学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价细则》进行,具体细则由教科室制定。

  (二)评奖每年10月份举行。级奖励如下:

  1.学校教师的微型课题如果在县级获奖,县教科所奖励资金多少,学校奖励资金多少。

  2. 学校教师的微型课题在县级获奖的,不参与学校的评奖。

  3.教师送县教科所审批的微型课题,如果没有在县级获奖,将参加学校微型课题的评奖。

  学校具体奖励如下:

  特等奖 5个,各奖励300元;

  一等奖10个,各奖励200元;

  二等奖15个,各奖励150元;

  三等奖20个,各奖励1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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