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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选任的规定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8-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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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研组长的选拔:

  (一)教研组长的选拔标准:

  1、德才兼备,成绩突出;

  2、甘于奉献,热心服务;

  3、群众威信高,合作意识强;

  4、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二)教研组长任用程序:

  1、在主管校长的指导下,由教务处、教科室根据各项考核情况,提出候选人;

  2、校长办公会研究教研组长候选人情况,决定人选并任命。

  二、备课组长的选拔任用:

  1、同课头两人以上者,设备课组长一名;

  2、由教研组长提名,主管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研究确定,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任命。

  三、说明:

  本规定自教代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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