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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采杯大赛活动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9-10-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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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的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研的管理理念,以全面提升全区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促进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再上台阶。
 
  参加对象
 
  工作10年以上教师(不含10年;45周岁及以下的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下的男教师必须参加)。学校一把手校长、书记和已转岗的教师可以不参加。
 
  比赛时间
 
  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8日期间进行,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定时间。
 
  比赛形式
 
  比赛的内容统一为“说题”,学科研训员可根据参赛人数确定面试或笔试形式。
 
  奖项设置
 
  本次教师风采杯大赛设团体奖和单项奖。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分设一、二等奖;单项奖按学科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50%,三等奖占20%(学校所提供名单中,无故不参加的教师,成绩以零分计算)。
 
  具体要求
 
  一、学科研训员
 
  1. 制定本学科教师风采杯大赛的比赛方案(方案需涵盖①比赛具体时间、地点②比赛形式、试题、答案及评价标准③邀请评委姓名等),并于12月25日提交方案至宋晴瑛处(方案用信封封好);
 
  2. 做好参赛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向发展中心中学教研处反馈教师的参考情况;
 
  3. 提前做好学科比赛的培训工作,并在试卷上提供答题的基本范式,同时提醒本学科教师按时参赛;
 
  4.比赛结束后,研训员汇总所有参赛人员的成绩(成绩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统计),同时提供获奖人员的名单(获奖名单按一、二、三等奖进行统计);
 
  5. 学科研训员于2016年1月12日前上交比赛结果汇总表至宋晴瑛处。
 
  二、各学校
 
  1. 各学校负责统计上报符合要求的参赛教师名单,对于因病不能参考的,由学校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发展中心,获得发展中心批准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比赛,无特殊理由不参赛的以零分计入学校总分。
 
  2. 各学校负责根据发展中心提供的比赛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参赛教师,以确保教师正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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