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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1-06-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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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校各部门、各年级教研组、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配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学生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校园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二、目标责任

  1、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责任处罚,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期限:

  责任班级:年级班

  法人代表签字(校长):

  责任人签字(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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