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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和圆位置关系》教学反思

所属栏目: 数学计划总结  更新时间:2022-04-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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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发展的主体,所以在本节课设计中,把课堂的主动权交给学生,重视学生的参与、让学生亲自研究、动手操作,让学生在体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觉得成功之处有以下两点:

  第一:本节课我首先有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熟悉的情景--观看日出引入,贴近孩子的生活,能让所有学生有话题聊,让学生都能参与进来。让学生自己发现海平面与太阳的位置关系和交点的个数,进而引出本节课的内容,然后让学生自己说出直线和圆的三种位置关系,归纳定义。紧接着回顾了上节课点与直线位置关系可有数量关系来判断,进而引导学生思考直线与圆位置关系中的数量d与r的关系。并让学生自己归纳数量关系可以推出怎么样的位置关系。

  第二:在探索直线和圆的位置关系所对应的数量关系时,我采用了类比学习,引导学生回顾点和圆的位置关系所对应的数量关系,启发引导学生采用类比学习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让学生能够很轻松的得出结论,从而突破本节课的难点。让学生充分的理解并掌握位置关系和数量关系的相互转化。

  同时我也感觉我这节课有一些不妥之处:

  第一:虽然我在设计这节课时体现让学生自主探究为原则,但在学生自主探索直线和圆的三种位置关系所对应的数量关系时,由于时间原因,没有给与学生足够的时间去探索、交流,此处应充分发挥小组交流,让小组相互启发讨论,形成思维互补,集思广益,从而使概念更清楚,结论更准确。

  第二:我在讲解练习时没有充分展示解题的思维过程,没有及时的进行方法的总结,致使一部分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思路不明确,此处要是做到简要的归纳、概括解题的方法和思路,学生掌握的会更好。

  总之,新课程标准下的课堂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积极参与到课堂中来,教师就是引导学生进行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创造一个让学生感兴趣探究的环境,那么这就体现了教师是引导者,学生是主体的地位。这是我的个人想法,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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