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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早晚自习值班制度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4-07-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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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值班教师每节课到岗后立刻清点学生人数,同时核查请假同学姓名等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情况不明的同学要及时与年级督导主任、班主任或宿管老师沟通联系。

二、    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如果中途有确实有事需要临时离岗,必须及时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

三、    值班期间如果需要找学生谈话或个别辅导,不得离开本班教室圆弧处。

四、    严禁私自调换自习,如果确实需要调换,必须提前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原则上不允许非本班任课教师值本班自习。

五、    值班教师要监督本班学生的自习纪律,及时到讲台下巡查,确保自习安静有序。

六、    上课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许学生随意出入教室,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入教室的,值班教师要做好详细登记,如果有学生需要外出就医或回宿舍休息,需要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按教育处要求处理。

七、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向年级督导主任汇报。

八、    如果值班教师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如果因为值班教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教师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待岗等行政处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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