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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防止溺水”致中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4-07-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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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防止溺水”——致中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暑假已至,希望同学们在欢度假期之余不要忘记自身安全。家长要教育子女不要私自或结伴到池、塘、河、水库附近玩耍、游泳;严禁学生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学习游泳时,必须在家长或其他专门保护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各位家长应当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确保每一位同学度过一个愉快、安全、健康、文明的假期。

1、教育子女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教育子女在路过水库、河流、池塘等边缘地带时,应留意道路的安全,确认安全、无危险后再行通过。否则应当尽量避免,绕道通行。

3、教育子女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预备活动。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4、教育子女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不要酒后游泳,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呛水、溺水。

5、教育子女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6、教育子女在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要贸然去救人。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救助者应具备一定的救护技巧,在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在向落水者接近时,应从背后施救,尽量避免被落水者抓住。

7、学生家长在防止孩子溺水问题上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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