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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宿舍管理员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09-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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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地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提高服务住宿生的水平,强化宿管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制定本目标及考核办法。  

一、 常规工作(60分)  

①每周日下午5点准时打开宿舍门,引导学生搞好寝室内务,6点钟准时开门。  

②正常情况下按时抽水,保证学生晚上用水。因故不能抽水,须向学校报告。否则,每次扣5分。  

③按时开门,七八年级每晚21:00开门,保证学生下晚自习后能进入寝室,发现迟开门一次扣5分。  

④按时关门,每天关门时间为熄灯前10分钟,七八年级熄灯时间为10点,九年级熄灯时间为11点,每超过熄灯时间一次扣5分。  

⑤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后发现有学生未就寝,每次扣2分。  

⑥按要求陪同值日教师一同检查寝室卫生,并及时通知值日学生整理内务。未整理好内务的寝室要及时通报。  

二、 临时性工作(20分)  

①对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  

②学校组织的必须参加的会议,要按时参加,每缺1次扣2分。  

考核办法:  

1、 学校每月对宿管员予以考核,考核由政教处负责。  

2、 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分2元。  

说明:每月考核为满分,另奖30元。  

  

责任人:  

  

政教处(盖章):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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