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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领导组成员目标考核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0-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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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日mdash;

考核对象:

考核类别

考核要求

考核记载

教学工作

公开课10分

市级公开课10分;县级公开课8分;镇级公开课5分;校级公开课3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教学效果20分

A或B级指标ge;100。(一学年考核一次)

 

家长学校

记事平台10分

每周至少一次,每学期20次,每次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短信平台10分

每周至少一次,每学期20次,每次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资源更新10分

每周至少一次,每学期20次,每次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教育科研

听课15分

每学期听课30节,每节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征文5分

每学期至少一次,县级二等奖以上,5分。(一篇为基本要求,不累计)(一学期考核一次)

 

论文10分

每年在省级报刊发表一篇,10分。(一篇为基本要求,不累计)(一学年考核一次)

 

分管工作

教育教研活动20分

每月一次(德育、教研、科研、安全、后勤),每次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每周小结10分

每周五上报周工作小结和下周工作安排,每次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值班导护10分

及时到岗。迟到或缺席,每次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教师工作10分

关心教师,爱护教师,主动为教师排忧解难。测评满意度80%以上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交办工作10分

迎接检查;突击任务;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等。领导不满意每次扣0.5分。(一学期考核一次)

 

加分(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不重复,最多不超过50分)

1.分管工作集体获县局、县政府(市局)、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荣誉分别加10、20、30、40分;
2.分管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一等奖及以上,分别加5、10分hellip;(市最低奖等同县最高奖,以此类推,同一内容按最高计,推荐表彰不计);
3.分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以上独立限时比赛获县二等、一等奖分别加3分、6分hellip;(市最低奖等同县最高奖,以此类推,同一次竞赛以最高计算,推荐表彰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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