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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中部分分值、等级量化意见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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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高县小学教师考核量化打分表》,结合月考核,平时工作记载打分;

二、班队活动:参考文明班级与体卫流动红旗获奖情况;次数高为A等,较高为B等,其次为C等,每等次递减0.5分,分年级进行;

三、巩固率:流动1人扣1分,低于99%两个百分点,扣0.5分。片内学生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到条件差的学校就读视为流动,教导处开具转学证的除外;

四、教学成绩:

(一)、为体现职评任责条件,特对教学成绩目标(参考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各级标准规定如下:

1、未评职和三级教师以县平均线为基准;

2、二级教师在基准线上高1%;

3、一级教师在基准线上高2%;

4、高级教师在基准线上高4%。

(二)、达到目标者,在本级获一名为“优”,降2%则降1分,降至“B”(80%)为限;

(三)、未达目标,但完成教学规定任务者,以“良”(80%)为基数,降(20%)则降1分,降至“C”(60%)为限;

(四)、教学成绩奖金,次期为全县同层次学校平均线基础上,上下浮动,接手班加量补拉平起跑线;

(五)、教两班者:

1、如其中一个班为第一名,另一个班为第三或四名,另一个班比年级平均值(%)低2分(%)以内仍获第一名(优),如低2分(%)以下为第二名,如两位教师都得第二名,则一并进入第一名(优)再以此名次与前(二)、(三)项内容,评比算分。这时教两班者,以两班平均分(%)为准与另外班比较后算分;

2、如所教班为二、三、四名,则两班平均分比一名班低3分(%)者低一档考核分;

3、参考接手班级基础成绩(三年),比平均线提高2分(%)加0.5分;

五、出勤:全学年全勤为A,不超过学校规定假扣0.5分,超过规定假,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的酌情处理;

六、专职艺体自然教师、学前班教师“绩”栏由学校的教代会参照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大原则为:体育,完成教学任务,即按规定上体育课且均在岗70%,带体训队15%,组织两操和体育竞赛15%;美术:完成教材任务70%,组织学生参赛和书画展20%,学校布置10%;音乐:完成教材任务80%,组织学校文娱活动20%;自然:完成教材任务70%,实验员30%;微机:完成教学任务60%,微机维修30%,放广播10%。

以上教师的最后考评分,由学校组织行政、教代会分别按以上条件打分,最后综合算出平均分。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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