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管理制度之三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次 |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1、学校的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款)收据,严禁无据收费,白条收费。 2、学校的一切经费须由学校报账员收取(党费、团费例外)。 3、学校的一切收入必须全额交存财政专户,纳入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4、进一步完善收费减免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减免比例应控制在学生数的5%左右。 5、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6、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预算计划,一切收支需按预算计划执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需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学校的一切支出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入账。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齐全,一据四章(经办人、证明人、核实人、审批人),并注明事由,大额发票必须有附件,否则出纳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准入帐。 8、学校的一次性基建维修费或购买大件商品,必须根据数额大小分别召开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扩大会、校委会或校务工作会议讨论,并在教师会上通过。其中大额开支要申报计划,由中心校批准方可实施。 9、学校帐目要日清月结,及时洞察学校账务状况。学校成立理财小组和稽核小组,每学期末核算学校帐目,并公布。理财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民主产生3名教师成员(不固定)。稽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民主推选4名教师(不固定)。审核帐目时,不补助,不吃饭。 10、严格控制借用公款,特殊情况,确需借款(100元以上),需经校长批准(但月底要还清;超过月工资的在批准时,要注明还款计划,数额较大的需经有关人员共同商定,但同样要做归还计划)。 11、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12、严格控制挪用公款,占用公款。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