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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毕业考试的奖惩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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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小学教学工作的评估,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联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制度如下:
  1、六年级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按平均分比县平均分高1分100元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低于县平均分2分以下每多1分罚款20元,科学、品社、运河低于县平均分1分以下每多1分罚款20元。
  2、六年级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获全县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50元,第三名奖200元,第四名奖150元,第五名奖100元。科学、品社、运河单科获全县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5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75元,第五名奖50元。
  六年级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全县倒第一名罚款150元,倒第二名罚款100元,倒第三名罚款50元。科学、品社、运河单科全县倒第一名罚款75元,倒第二名罚款50元,倒第三名罚款25元。
  3、中心校长的奖罚按学区六年级毕业成绩高出县平均分1分以上者按每高1分奖100元;低于县平均分2分(含2分)以下每多1分罚款20元。
  4、六年级毕业考试成绩学校总评全县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名100元。学校总评全县倒第一罚款200元,倒第二罚款150元,倒第三罚款100元。联校业务人员与中心校长享受同等奖惩,其它工作参照执行。
  5、六年级毕业考试获全县前五名,联校发特别奖金10000元,根据六年级毕业考试相应奖惩制度发放。
  若联校进入前五名只奖不罚。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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