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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若干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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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纪律若干规定
  为了端正考风,严格考试纪律,培养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特制定如下规定:
  1、考试前要做到:准备充分,准时进场,备好各项用具。
  2、考试时要做到:不偷看,不夹带,不传递纸条,不相互讲话,不打暗号,不让别人看卷,杜绝各种舞弊行为。
  3、准时参加考试,不迟到,不旷考,考试终了铃声一响,立即有序交卷,不拖拉。
  4、答题一律用钢笔、圆珠笔书写(作图题可用铅笔),字迹工整清晰,卷面整洁。
  5、尊敬、服从监考教师监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应视情节轻重及本人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或终止其考试或等考试结束上报教务处和政教处,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该科成绩作零分。
  6、有作弊作为的学生,该学年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也不得参加各种表彰。
  7、毕业会考、升学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不得毕业。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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