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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卷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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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掌握、巩固知识的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教学的情况,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现制定如下出卷制度。
  1、各备课组根据各学科的不同内容特点,认真分析教材难点重点,按照高考、会考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经备课组充分讨论研究,确定考试的知识范围、题型结构、分值分布,认真填写《学科命题要求统计表》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学科命题要求统计表》交给备课组长(或任课教师),委托其出卷。出卷教师必须根据《学科命题要求统计表》上的要求出卷。
  3、试卷的难度系数一般为:0.70—0.75
  4、试卷上应写明出卷人姓名,连同标准答案由出卷教师一并打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稿交教务处。
  5、教务处将试卷交教研组长进行审核,审核后请教研组长签字。
  6、教务处将审核后的试卷样稿交出卷教师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签字。
  备注:出卷人、审卷人、校对人一律打印在试卷最后一页右下角。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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