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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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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报帐单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运行工作,加强教育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核算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依法理财,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报帐单位编制预算,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好报账单位的各项资金,确保报账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统一办理和审核报帐单位的财务收支。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办理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监督管理报账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防止资金的浪费、挪用和挤占。
3、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为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等财会事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保证核算操作规范合法达标。
4、统一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和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各种会计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接受报账单位对会计事项的查询和资金核对等。
5、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知悉情况。
6、负责报帐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和核销。为报账单位保管会计档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则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会计服务业务中知悉的报帐单位经济(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报帐单位示意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予以拒绝。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对报帐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
3、负责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
4、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
5、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6、负责有关财务审批事项,控制资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情况,研究报帐单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
8、完成本局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协调部门关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会计主管)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体办理核算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核算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3、负责审核报帐单位收支凭证,以及各项申请、报告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4、负责建立制订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把关;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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