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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宿生管理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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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内宿生必须以《中学生守则》为行动准则,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生活组、学生宿舍舍长及值日生的领导和管理,尊重后勤人员的劳动,关心同学,团结互助,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2.内宿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缴费注册, 凭注册单由生活组老师安排宿舍和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舍换床位和换床板。床位编定后即以半年固定,违者经教育无效的立即取消其内宿资格。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早操,依时熄灯就寝。 午休和晚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别舍。
  4.每周星期日下午必须按时返校,未经请假不得提前回家,在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取消其内宿资格。初中部内宿周末必须回家;如有特殊原因需留校者,要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到生活组办公室登记。
  5.要注意宿舍的整齐、清洁、美观,各人被褥要折叠好, 行李用具要摆放整齐。每天早上、下午,由舍长安排值日生搞清洁卫生。
  6.各舍舍长要对本舍安全负责。要集资买好锁头,锁好舍门,由舍长或舍长指定专人按时开锁舍门(锁匙交一把生活组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要开舍门,可找生活组老师)。 各内宿生财物要妥善保管,如有贵重财物可委托生活组老师代为保管,发现失窃事故要及时报案。有事离校外宿或有亲属要留校住宿,要报班主任或生活组批准。如因未锁舍门而导致失窃等事故则对该舍的舍长(或借用锁匙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不锁舍门损失财物学校概不负责。
  7.爱护公物,注意安全,防止失窃、失火和伤亡事故发生。严禁舍内点蜡烛等明火;严禁私自安装电灯、电炉,严禁吸烟、酗酒;严禁打扑克、赌博,违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器材,取消内宿资格等处分。
  8、内。生必须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 晚修早修课时间,学生必须回教室自修(不得逗留在宿舍内),内宿生不得去看电录相、打桌球、玩电子游戏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学校纪律处分。
  9.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老校走廊上骑自行车,中午和晚上不得在宿舍周围的公共场所进行妨碍别人休息的活动。
  10.严禁学生打架、游泳,违者给予取消内宿资格。
  11.拾获东西要迅速交生活组招领,学校给予表扬奖励。领回失物者应向拾获者致谢。
  12.开展“评优争先”活动,评选出“文明宿舍”。由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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