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管理细则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次 |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晚自修: 1、晚自修不迟到。 2、如有老师辅导,晚自修必须先回到教室,经管理老师同意方可出去。 3、不影响他人学习,不擅自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或大声喧哗嬉戏。 4、下课文明休息,不奔跑、不打闹灯,上下楼梯注意安全。 二、关于宿舍: 1、熄灯前洗漱、上厕所等睡前工作准备完毕。熄灯时间到,马上熄灯睡觉。 2、熄灯后若发现宿舍有讲话、照手电筒等,寝室长应主动劝阻并向老师反映情况。 3、值日生认真做值日。轮到值日不扫做出相应的处理。(垃圾每天倒掉并清洗垃圾桶)4、寝室内不用餐,不吃瓜子等带壳类零食,禁止吃方便面。室内不进行体育活动。 5、室内物品、床铺整理按要求整理。(上铺同学注意安全,不站立叠被子)。 6、不得带非住宿生到宿舍游玩,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三:以下情况取消住宿资格: 1、与同学拼铺取消住宿资格。 2、窜寝室取消住宿资格。 3、向窗外倒水、抛废物取消住宿资格。 4、夜间擅自离校或缺宿者取消住宿资格。 5、请假没回家在外过夜取消住宿资格。 6、吸烟、酗酒、打架、偷窃、赌博或变相赌博取消住宿资格。 7、带手机,mp3、随身听等娱乐物品来校。 8、在校期间无故走出校门(出校买东西、点心等),不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请假手续:管理老师—班主任—政教处9、特殊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