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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生管理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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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晚自修:
  1、晚自修不迟到。
  2、如有老师辅导,晚自修必须先回到教室,经管理老师同意方可出去。
  3、不影响他人学习,不擅自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或大声喧哗嬉戏。
  4、下课文明休息,不奔跑、不打闹灯,上下楼梯注意安全。
  二、关于宿舍:
  1、熄灯前洗漱、上厕所等睡前工作准备完毕。熄灯时间到,马上熄灯睡觉。
  2、熄灯后若发现宿舍有讲话、照手电筒等,寝室长应主动劝阻并向老师反映情况。
  3、值日生认真做值日。轮到值日不扫做出相应的处理。(垃圾每天倒掉并清洗垃圾桶)4、寝室内不用餐,不吃瓜子等带壳类零食,禁止吃方便面。室内不进行体育活动。
  5、室内物品、床铺整理按要求整理。(上铺同学注意安全,不站立叠被子)。
  6、不得带非住宿生到宿舍游玩,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三:以下情况取消住宿资格:
  1、与同学拼铺取消住宿资格。
  2、窜寝室取消住宿资格。
  3、向窗外倒水、抛废物取消住宿资格。
  4、夜间擅自离校或缺宿者取消住宿资格。
  5、请假没回家在外过夜取消住宿资格。
  6、吸烟、酗酒、打架、偷窃、赌博或变相赌博取消住宿资格。
  7、带手机,mp3、随身听等娱乐物品来校。
  8、在校期间无故走出校门(出校买东西、点心等),不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请假手续:管理老师—班主任—政教处9、特殊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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