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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管理章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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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晨晖》文学社是在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监督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晨晖》文学社是学生以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成立的学生文学组织。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目的。以“尽情放飞青春梦想,全力打造校园文学”为宗旨。
  第三条。《晨晖》文学社校团委,学生会的监督下开展各项正规活动,第四条。 每个社员都是平等的,都是社团的主人,为社团建设出力是每个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社团管理走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道路;实行社员对社团贡献量化管理制度;
  第六条。 社团利益是全体社员的利益,是维持社团生存的必要条件,社团利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不得侵犯社团利益,任何人都应该维护社团利益,任何人都应该同侵犯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二章。社团领导集体设置、职能和产生方式
  第一条。 机构设置
  1.宣传部
  负责社团、社团活动的校内外宣传工作,努力使《晨晖》文学社、《晨晖》文学社的活动深入人心。设计宣传板、海报、广告、传单,通过多种形式对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宣传;活动期间,进行拍照;活动结束后,整理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出活动总结并对活动报导。以提高本社团知名度的方案,努力提高本支部的口碑。管理社团的宣传材料,如展出的海报、出海报的工具等。平时合理、合法收集其他协会的宣传材料作为第一手参考资料。取长补短。
  2.活动策划部
  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同时监任社团的外联工作。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监督和会员的管理,并做好记载,以便年终考核。策划、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完善后勤保障工作。已经社联审核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和领取组织内部项目的场地、悬挂横幅、派发传单等及布置场地。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进行合理的人员安排。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并努力提高各会员的组织策划能力。负责各部门活动期间的服务及协调工作,增强协会成员的凝聚力。
  第二条。负责人设置,工作权限,产生方式
  社长:
  负责社团和文学社的整体统筹工作:按时参加社团例会,同指导老师及时沟通。把握社团的发展方向,思想方向,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进展状况,及时安排召开部长例会,会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社团高效运作。积极同外校文学类社团沟通,相互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对平时工作积极贡献突出的社员给于奖励及任命。
  社长必须有足够的责任心,站在全社的高度上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带领社团高效、稳步发展。
  团支书:
  负责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安排,执行社长的工作方案。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代表支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将工作中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成员大会讨论。根据校团委的要求,负责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通知、指示和决议。布置,检查和总结本支部执行的情况并及时上报。做好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同学们办实事。
  各部部长:
  完成部内工作的安排,及时向上级负责人汇报工作状况。
  部长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各部部长由社长、团支书通过面试形式,公开招聘,会员优先选择。
  各部部委:
  积极主动完成值班工作,按时到社联签到。完成部长或其他负责人交给的合理性任务,积极的宣传社团,努力为社团发展会员。
  部委由会员中选择产生。
  注:由于我社的规模有限,各项分工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各项工作尚需各位社员相互协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
  社员管理
  《晨晖》文学社对社员实行量化管理,量化成绩包括值班次数、签到次数(社联签到、社团活动签到)、对社团贡献、社长印象分。量化成绩作为下届负责人提名,通报表扬,优秀社员评比的依据。每一学期,评价一次。
  日常值班必须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章。社员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⑴ 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辩论、竞赛、征文、笔会及外出参观访问等。享受本社团参加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措施
  ⑵社员在社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社团领导。
  ⑶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内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对于可以请老师亲自指导,并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⑷社员在文学社中积极参加活动,对投稿踊跃,表现优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所有社员有权参加优秀社员评比和被评比资格。对先进事迹或个人,有获本社团通报表扬和物质嘉奖的权利
  ⑸社员有权利在开会时发表自己对于文学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有权参与文学社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⑹社员有权监督社长、等人员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文学社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在社成员有权向社团反映问题和情况。社员若2/3以上对社长、等人员工作有严重意见,可以向社团提出免职申请。
  ⑺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社团帮助解决;社团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2.义务
  ⑴社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有团队精神,爱社、敬社,团结协作,加强与其他社团联系交流,自觉维护文学社的名誉和利益,不得损害文学社形象。
  ⑵社员应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⑶社员有义务遵守社规,对外有宣传文学及文学社的义务,并积极为社团发展新社员。社员要关心本社的工作,积极向社团反映校园内外情况以及提供各种文学信息,以便文学社更好地开展活动。
  ⑷文学社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注册,并缴纳会费。经费支出均用于文学社的公共利益。
  ⑸爱护文学社的公共财产,积极为社团寻求赞助单位和合作伙伴。
  ⑹成员应当本着团结协作的原则,相互帮助,对于其他成员的困难,有义务尽自己所能帮助解决。
  ⑺执行社团的决议,服从校团委和本支部组织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⑻成员不得私自以社团的名义对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诺,举办未经本支部允许的活动,如有损害本支部名誉,商业利益等一切有危害性的行为发生,本支部有权取消该干事(会员)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招新方式
  招新工作面向全体在校生,三年有效。招新工作全年展开,以社联统一招新为主,其他时间为辅。
  学生以自愿的形式填写会员登记表,并表示遵守林苑文学社各项规定的同学,经考核合格后均可成为我社的合法成员。
  第六章。活动的开展
  活动开展主要面向会员,欢迎非会员加入。活动的类型以文学性为主,开展其它类型活动为辅。积极同兄弟社团合作,积极向其他高校同类社团学习。活动应该注重质量与实效,立足客观实际,发挥会员的创造力,集思广益,争取打创出我们社团的品牌活动。活动的宗旨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会员,服务于社团;让会员切实受益,同时扩大本社团的影响力。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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