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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转化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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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入了解,有的放失。班主任应通过家访、调查、谈心等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困难生心理特征、性格爱好、道德品行、学习状况、接触的人的品行等,作为班主任工作的第一手材料。与他们建立感情,沟通和交流思想。在此基础上,针对困难生的某一缺点,有的放失,进行启发诱导、批评教育。
  二、贯彻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德育原则,充分发掘困难生的“闪光点”,肯定其进步。
  三、尊重、热爱、信任和宽容。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引导同学们尊重、热爱、信任他们。形成转化他们的良好环境,使他们愿意到班上来,感到愉快。
  四、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提高教师在特殊教育方面的修养。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来武装教师,站在一个新高度上,对待困难生教育工作。
  五、抓反复、反复抓。要允许他们有反复,因为困难生的不良行为是自身的不良习惯和外部的不良影响引起的。要重点分析学生出现反复的思想根源与具体错误行为的关系。要持之以恒地关心、爱护他们。
  六、要寻求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应把家庭、学校、社会三股力量联合起来,形成教育的合力,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七、用目标或情感等激励方法,不断提出新目标。应做到从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大到小,由少到多,层层递进
  八、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给困难生以体现其特长的表现机会。
  九、针对不同的困难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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