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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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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升学质量,鼓励教师加大教学投入,特制定此奖惩办法。
  一、奖惩条件
  1、学生在紫阳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可记入完成任务数。
  2、按年初所定指标完成任务后给预奖励,没完成任务不予奖励。
  二、奖惩项目:
  1、完成任务奖惩
  2、超任务奖惩
  3、科目位次奖惩
  4、学生个人总分名次奖惩
  5、学生个人单科名次奖惩
  三、奖励办法
  1、重点高中:完成指标任务后每考入重点高中(达紫阳中学高中部录取分数线)一人奖励一百元。超任务后,每超一人增加奖金一百元。
  2、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未完成任务,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奖励。重点高中完成任务后,普通高中每考上一人奖励三十元。
  3、单科位次奖:单科平均成绩按全县21所初中第5名为标准,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该科教师一百元。
  4、个人总分名次奖:个人总分考入全县第一名,奖该班教师500元,第二、三名奖该班教师300元,考入全县第4至第6名奖该班教师200元,考入全县七至十名奖该班教师100元。
  5、学生个人单科名次奖:个人单科成绩考入全县第一名奖励该科教师100元,考入全县第二、三名奖励该科教师50元。
  6、凡获奖金的教师均能获得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全年级没有完成升学任务,不得获取任何奖励。
  2、单科平均成绩,按全县21所初中第十名为界,每退后一名从任课教师工作津贴中扣除100元,
  4、中考成绩排位在全县末位,严重影响学校完成升学任务的学科,该科任课教师将被退回主管局。
  3、张榜公示考试结果。
  五、奖金分配方案:
  1、学校奖励的奖金按年级完成任务情况分配到年级组,班级未完成任务者,按升学人数只得基本奖金。
  2、班内奖金按班主任得5%,年级组长得2%,余下部分由科任教师按所代科目分值及考试成绩分配奖金。其中30%的奖金按所代科目分值分配,60%按科目均分位次分,余下金额按该科达标人数计算,其奖金分配公式为:
  ⑴、科目均分位次分配公式
  (该科分值÷总分)×资金×[100+(该科实得均分-全县均分)×3]÷100
  ⑵、达标人数分配公式:
  (余下奖金÷各科达标人数之和)×该科达标人数
  3、体育教师奖惩办法:每考上紫阳中学高中部特长班1人,从该班资金中提取40元。教学业绩奖惩方法和其他学科相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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