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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细则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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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订《东营市育才学校教学管理细则(试用稿)》。
  第一章 学校教学管理
  第一条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的指导。
  第二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要有明确的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执行、检查制度,学校教学管理必须面向全学科、面向全体学生,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课程计划的全面实施。
  第三条 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及课表、作息时间表、各项活动安排表齐全,教学秩序稳定。
  第四条 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安排教学工作,按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随意停课。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它社会活动也不影响教学秩序。
  第五条 成立学科教研组。建立教研组长会议制度,对教研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条 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逐步建立全面、科学、合理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评价体系,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七条 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与文化业务水平,要有计划地、科学地开展教学改革,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评优与研讨活动。
  第八条 学校领导定期对教师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教学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检查要有记载、有分析、有小结,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九条 学校教学档案资料齐全,归类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条 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效率。图书阅览室、语音室、微机室等应定期向学生开放。
  第十一条 通过教学管理,保证各科教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 教务处应对全学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情况写出总结,为下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拟订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使用的国家教材、地方教材,须分别经过国家级、省级教材管理部门审定。
  第二章 教科研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教学经验丰富、有开拓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健全教科研组织。教研组长在教务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组的教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研组应有明确的学期或学年教研计划、活动安排与考勤制度。教研组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 教研组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学科教学计划,确定单元或全册教学质量要求;统一教学进度,研究教材重点、难点以及突破难点的教学措施;开展理论学习,交流教改信息;组织组内观摩课;开展教法与学法研究;培养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课的探讨,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
  第十七条 教研内容要提前通知教师,保证人人参与,有些专题的研讨可指定中心发言人,做好活动记录,提高教研活动的效益。 ,
  第十八条 教师每学期应有个人研究专题,相同课题可采取不同形式的教法对比实验。教研组应开展经常性地听课、评教等研讨活动,形成良好的教研风气。
  第十九条 学期末,教研组、教师应围绕本学期教研专题,写出经验总结或学术论文,并组织管交流。
  第三章 教师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 教学设计。教学是课堂创生与开发的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主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教学设计是一项深入细致的教学准备工作,包括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收集相关信息材料,了解学生,研究教法、学法,拟定课时计划,准备教具并指导学生准备学具等。
  教学设计的基本要求: ’
  1.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材的前后联系,了解教材的编排意图,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要求。
  2.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兴趣爱好、思想状况和学习水平。
  3.在掌握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按照教学原则精心设计教学过程,采取符合学生实际接受能力的教法和学法,备好教学用具。
  4.围绕教学目标制订学期计划、单元计划和课时计划。学期计划要在掌握教材重点、难点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确定教学进度,确定知识和能力、方法和过程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一体的教学目标要求,确定考查时间与方法;单元计划要求课时划分合理,质量要求明确,有单元教学要点和时间安排;课时计划要突出教学过程,便于教学,一般除有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外,还要精心设计好教法、学法、提问、练习、作业、板书以及评价方法。
  5.教师要按课时制订教学计划,一般应保持一周以上的储备课,课前必须备好教学用具,不得使用旧教案或以参考资料代替教案,不备课不得上课。
  6.教学设计坚持以个人钻研为主,加强集体研究,提倡电子备课,尝试师生合作备课,鼓励不同教法的实验与创新。
  7.教案的繁简程度可因教材和教师而有所区别,年轻教师要备详案,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可备简案。
  8.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进行多元反思,制定改进计划,形成课后反思。
  第二十一条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落实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做好施教准备,不得迟到或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不能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有良好的课堂常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不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上课。
  2.教学思想端正,坚持教学原则。按照课程标准执教,基础目标科学、具体、明确,发展目标有所体现,教材处理恰当。
  3.知识正确,概念清楚,容量适当,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课堂气氛活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充分。


  4.讲解、提问、练习及作业布置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力争人人参与,建立健康、有序、和谐的课堂氛围。
  5.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知识与能力的关系。要发挥教材的思想教育作用。
  6.让学生动手、动口、动脑,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大胆质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启发学生独立思维,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7.教师教学要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态自然大方、和蔼可亲,板书工整简明、条理清楚,使用规范字。
  8.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材内容的需要,恰当选用教具、学具或其它现代媒体(包括网络环境)辅助教学,操作规范熟练。注重现代教育媒体的运用,注意常规教学手段的使用。
  9.有适量的课堂作业时间,做到按时下课。
  第二十二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一般分为课堂作业与课后作业(或家庭作业)。课堂作业有巩固性练习和检查性练习,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课后作业。
  作业布置和批改的要求:
  1.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与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有利于“三维”目标达成。作业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课堂作业力求当堂完成;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书面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八、九年级家庭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2.作业布置要力求全面,书面练习与口头练习兼顾,听、说与读、写兼顾,单项练习与综合练习兼顾,课内活动与课外观察、阅读、实践、智能活动兼顾。
  3.作业布置要因材施教,灵活多样。课后作业一般应以必做题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适当增加选做题。
  4.作业要有明确的格式和要求,书面作业书写工整、规范。
  5.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使用统一符号。课堂作业要全收全改,家庭书面作业原则上坚持全批全改,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坚持面批面改。
  6.学校领导要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作业的量与批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课外辅导。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课外辅导是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前提下,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
  课外辅导的要求:
  1.积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优秀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要鼓励他们发挥特长,不断提高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对有困难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分析原因,从提高学生兴趣或抓学习常规人手,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与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个别指导或有计划的补课,帮助他们在学习上取得进步,并对他们的特长予以鼓励和培养。
  2.辅导要纳人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研计划,做到认真、及时、具体、经常。辅导书面作业,辅导动手实践;辅导学生掌握知识,辅导学生自学方法,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
  3.课外辅导要安排在学生自习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不得妨碍其它学科教学;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材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得借故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经济负担。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
  第二十四条 成绩考核。有计划地考核学生学习成绩是教学信息反馈的重要方面,是强化教师教学目的性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考查机制。充分利用评价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一般要求:
  1.重视平时考核。以课堂提问、小组合作讨论、质疑和作业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平时掌握和运用知识情况及接受能力;
  2.注重形成性检测。在单元知识系统复习之后根据学生独立作业或完成自测题的情况,了解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救。
  3.搞好单项测查。根据教材内容,通过听、说、读、写及问卷、实验、操作等方式,了解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运用知识及相关能力的水平。
  4.小学阶段只进行期末考试,不举行期中考试。学校要认真做好各学科及全校质量统计和分析。
  5.试题内容要以教材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运用多种方法,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不出偏题、难题、怪题,注意试题的效度、信度与开放度。
  6.考核方法要灵活多样。做到平时考查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单项测验与综合考查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注意运用行为观察、情景测验、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
  7.学生的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学校和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和作为评定教学质量、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章 学生学习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是发展的、独特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是学习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学生主体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指导学生逐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科学的学习方法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保障,按照学习规律,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做到:
  1.坚持课前预习,增强听课的目的性,提高听课效率。为了帮助学生学会预习,教师可根据小学各年级学生特点及教学内容,循序渐进地提出预习要求,使学生逐步掌握预习方法,养成预习习惯。
  2.课堂积极参与,课后及时复习。课堂积极参与是学习成功的前提。鼓励学生课堂主动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倡合作学习,促进相互交流,全面发展,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课后及时复习,查缺补漏,养成习惯,减少遗忘。
  3,认真完成作业。作业是学习过程中练习运用知识的重要手段,是由知识通向能力的桥梁。完成作业要先复习,掌握知识点,理解重要概念,再通过独立钻研,按时完成,注意保持书面整洁,养成检查的习惯,出现问题及时改错。
  4.归纳知识,学会小结。归纳和小结是使知识系统化的主要方法,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高年级学生要在单元复习的基础上,逐步学会自主地进行知识归纳和小结。
  第二十七条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学生从一年级入学开始,就要严格按照课堂常规要求,上好每一节课,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逐步养成预习、复习的习惯,认真完成作业的习惯,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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