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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检测的奖励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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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评估教学效果,不断巩固和提升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特制定联校对教学效果检测的奖励制度如下:
  1、对于成绩优异教师的奖励
  联校对各年级检测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综合核算)进入前1/3名次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20元,第三名90元,第四名60元,第五名3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奖金分配期中1/3、期末2/3。
  2、对于工作量较大教师的奖励
  对于三四五六年级承担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两个学科及以上的教师、数学两个班的教师、英语三四年级四个班及以上、五六年级三个班及以上的教师期中、期末考试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奖金1000元。所有进入奖励范围的教师平均分配奖金。
  3、对于学区校长的奖励
  各学区教学成绩按期中1/3、期末2/3核算后,每学期对前三名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4、对于县局检测的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220元,第四名180元,第五名140元,第六名100元,第七名6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成绩综合核算到学区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对于县局检测的教学成绩核算到学科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科教研员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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