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制度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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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实验、实习结束前,教师要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实验、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上课态度、工作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以及考核成绩等予以综合评分,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各级评分标准如下: 优:实验、实习态度认真、主动、好学,实验、实习任务完成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的要求,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高,能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考核时回答问题完整正确,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良:实验、实习期间表现较好,能较好地完成实验、实习任务,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达到大纲的要求,质量较好,能较好地完成专题作业,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 中:实验、实习期间表现尚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一般,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实验、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验、实习大纲的要求,但不够完满,能够完成实验、实习报告及日记,但不够系统,在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不及格:实验、实习期表现差,未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较差,在考核时主要问题解答错误。或实验、实习期缺勤超过三分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实验、实习小结(鉴定)须进入学生档案;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且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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