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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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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科学化、常规化、规范化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现实条件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实践主体是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研,是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学习、实践与思考活动。
  第三条 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第四条 学校管理者与一线教师都要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使边研究边工作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第二章 教育科研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科室主任、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领导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 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市、区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 教科室应遵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并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 教科室主要任务是依据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决策,动员和组织我校教职工进行教育科研,提供有关信息供领导作决策咨询,承担市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协助本校各部门开展常规研究和课题研究,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考评,对本校的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及校内各子课题研究进行管理。
  第五条 教科室职责
  1、管理与协调
  (1)规划管理。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确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点目标与重点研究课题;每学期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确定本学期的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反馈。
  (2)制度管理。制订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规范我校各项教育科研工作行为,并负责执行。
  (3)课题管理。发动、组织、管理与指导学校教师的课题研究。负责对市、区、校三级课题实施全过程管理,共五个内容,即课题的申报与确立、课题的实施与检查、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评价、课题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4)成果管理。做好对学校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资料管理。加强科研情报资料建设,定期做好课题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6)协调落实。对各部门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学校各项科研工作,发挥上级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联系的纽带作用。
  2、培训与服务
  (1)组织学校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转变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观念。
  (2)举办教育科研专题讲座,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和方法。
  (3)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尝试和运用教育科研的理论和方法。
  (4)举行课题开题、课题论证、课题成果鉴定等课题报告和展示会,帮助教师提炼、总结、修改和完善课题计划和课题研究成果。
  (5)定期编辑学校“教育科研情报”、“教育科研论文集”等,及时反映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校内外教育科研课题进展情况,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第六条 成立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小组。根据学校教育科研重点课题的立项,组织专人对课题进行研究,确保任务到人,职责明确。
  第三章 工作研究管理
  第一条 研究的内容
  研究的内容是与我校教育教学有关的课题研究问题,并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规范实施,以保证其成功。
  第二条 研究的方法
  倡导以“行动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在“行动研究”的各阶段,可采用案例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等教育科研方法。
  第三条 研究的程序
  第一,根据教师或部门的实际情况或实践提出问题;第二,围绕问题进行提出科学假设,形成研究计划;第三,实施研究,及时进行反思或总结;第四,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创造性的认识与经验。
  所有研究活动均被列入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条例之中,并通过常规管理保证其落实。
  第四章课题研究管理
  第一条 教育科研课题的确立
  实际工作中的重要关键问题,依据迫切性和可行性原则,经过筛选后,经历前期研究制订研究方案、申请立项、论证和批准等程序,确立为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流程
  1、根据校课题规划,各部门和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教育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2、我校科研课题管理流程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课题的前期管理:课题的申报、审批。
  课题的中期管理:课题的检查、中期指导与论证,课题的维持与撤消。
  课题的后期管理: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价、推广应用及其奖励。
  第三条 课题立项制度
  课题应通过申请立项和论证、批准程序,分市级、和校级等二个级别。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与批准手续按市教科室颁布的管理办法办理。
  (一)课题立项的基本原则
  1、价值性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针对本职工作的实际问题,对推进教育工作和教学质量有实效,以有迫切需要或对教育实践有很强指导意义为判断标准。
  2、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者,特别是课题负责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且在研究时间与精力上能予以保证,研究的环境、物质条件也都具备。
  3、先进性原则。坚持“三个面向”,符合时代精神,体现教育现代化实质。
  4、科学性原则。课题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的明确,理论科学合理,事实真实充分,有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5、创新性原则。课题反映新的内容,反映新的视角,应用新的研究方法,是没有做过或做过却未能解决的问题。
  (二)确立课题研究方向
  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所要了解或解决的问题。找到研究的题目之后,需要对课题作进一步的论证。
  2、确定研究中心,一次研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应该只有一个,其他的问题都是围绕这一中心来展开的,是解决中心问题所必要的铺垫。
  3、提出研究假设,根据事先的观察或经验,或通过在其他领域,其他方面的知识,对被研究对象的各个可变因素之间的关系作出初步假定,或依据理论推测出他人的经验。
  4、制订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研究方案要在充分的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
  研究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项目:(1)课题提出的背景。(2)研究目的和目标。(3)研究的内容。(4)研究的方法。(5)研究的实施步骤。(6)课题组成员及分工。(7)研究的保证条件。
  (三)课题申报、立项程序
  1、校级课题
  (1)校级课题一般按教师个人向校教科室申请立项,申请立项时间,每年8月至10月。
  (2)凡申报校级课题须详细填写《蓬朗中学课题研究计划》(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校教科室存档。
  (3)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和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
  (1)市级课题一般按五年规划向市教育科学研究室申请立项一次。
  (2)凡申报市级课题须详细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经校长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3)经市教科室课题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由市教科室盖章公示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则作为校级课题。
  3、立项课题必须由市教科所组织专家从选题方向、研究价值、方案制订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批准后确定为正式的研究项目。申报教科所系列的高一级课题,原则上必须逐级推荐申报。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四条 立项课题开题制度
  1、课题开题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校教科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材料方可开题。材料包括:
  (1)课题开题通知。
  (2)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3)课题方案。
  (4)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1)宣读立项通知。
  (2)课题背景介绍。
  (3)介绍课题方案和实施计划。
  (4)课题咨询与论证。
  (5)开题会总结。
  3、校级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的不同,邀请校内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开题应邀请区教科室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室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条 立项课题研究按《研究方案》由课题组成员分工负责实施
  课题组设负责人(组长)一名,负责方案的制订,立项申请,并全程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课题研究,掌握研究进展。
  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要注意收集,整理、分类并存档。
  第六条 课题中期成果催报、检查制度
  课题研究每一阶段结束时,校教科室按时检查每一课题的进展情况,课题负责人应向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
  校教科室通过定期召开课题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沟通研究经验体会。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课题完成有困难的,学校则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课题承担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个别确认无法完成的,则给予撤消处理。
  第七条 结果鉴定制度
  1、凡立项研究课题,都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学校的市级课题结题鉴定
  (1)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立项审批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时提供研究总结报告、成果主件、附件及相关材料。
  (3)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研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
  (4)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4、学校的市、区级课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区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第五章 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推广与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有:
  1、校内教育教学论文、教材、资料集。
  2、在区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3、课题中期报告、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第二条 教育科研成果级别
  一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市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市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二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区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区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区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三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校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校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校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教育科研成果级别由校教科室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有争议的,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第三条 教育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存档
  1、校教科室负责全校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各部门和学校教职工须及时将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送交校教科室登记,未登记的教育科研成果,不得作为以后工作考核、评奖、计算科研奖金和评聘职称的依据。
  2、在登记教育科研成果时,必须向校教科室提供成果原件,否则不予登记。
  3、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后,校教科室留一份成果原件存档;不便留原件的,必须留1份复印件,以确保资料完整。
  4、当作者需要取走存档的成果原件时,必须留下复印件。
  第四条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论文)评选活动,评出本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论文)一、二、三等奖,并予以奖励。
  教育科研奖励有精神奖励、政策奖励和物质奖励三种。精神奖励主要指各种表彰活动;政策奖励是将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科研工作与教师评职、评优、骨干教师培养等挂钩,实行科研工作成绩好,评职、晋级等优先的政策;物质奖励主要指发奖金、资助深造等。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教育科研工作中成果显著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审过程中,学校应重视其教育科研工作业绩的考评,保证其应有的权重。
  第五条 科研成果的交流
  教科室定期召开全校性的课题结题汇报会或科研成果发布会,为教师搭建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同时把教师课题研究的成果作为学校科研的资源,为其他教师提供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
  第六条 科研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对日常工作研究和课题研究的成绩,凡有推广价值的,用各种形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推广方式有:
  编辑教师教育科研论文集。
  召开现场会:如现场观摩、会议介绍、专题研讨、经验报告等。
  上述成果推广工作,应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中。
  第六章 教育科研工作计划管理
  1、学校必须切实制订出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以便使学校教育科研活动方向一致、目标明确、协调配合。
  2、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的主要依据:一是昆山市教育科研规划;二是本校教育科研的实际现状、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3、具体的教科研规划应包括指导思想、教育科研目标、阶段任务及实施方法、措施等。制订规划时,必须把科研项目按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规范大小,区分出不同的层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教育科研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4、教科处根据市教科室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统一部署,密切协调,使学校的全部科研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系统。
  5、学校科研规划由教科室负责制订,报校长室审定后执行。
  第七章 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第一条 教科室专、兼职人员,必须选拔教育观念先进,热心教育科研,有研究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骨干教师应担任一项课题的负责人或指导其他教师的课题研究。教育科研工作的业绩应作为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条 学校定期对教科室干部或科研骨干进行培训,如专题研讨、专家讲学、外出学习考察等。
  第八章 教育科研情报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一条 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
  1、教育科研情报资料主要有一般动态情报资料、深层动态情报资料、专题情报资料三种。
  2、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流程为收集与生产、整理与加工、交流与传递、储藏与存档、吸收与利用。
  3、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第二条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1、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2、教育科研档案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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