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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之星评选标准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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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学成绩:本次评选参考2007—2008,2008—2009,2009—2010三学年的教学成绩考评积分,再按公式记分。
  2、教学基本功:普通话证、计算机证是否达标;是否使用新的课堂教学改革模式,能否独立编写导学案。
  3、驾驭课堂能力和水平:
  (1)荣誉:优秀教师、三等功奖励、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等:省级6分,地级4分,县级2分。
  (2)课堂教学类:省级教学能手10分,地级教学能手6分,县级教学能手4分;省优质课6分,地级优质课4分,县级优质课2分;省学科带头人10分,地级学科带头人5分,县级学科带头人3分;省公开课教学6分,地级公开课教学4分,县级公开课2分。
  (3)论文类: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如教研中心)组织的评选活动或国家正规刊物发表的。省级6分,地级4分,县级2分
  (4)教科研类:2007年8月至2010年10月,教育科研课题等原始证书。国家级4;省级3分;地级2分;县级1分。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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