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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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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的工作中心是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管理的核心是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是教学常规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备课
  1、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容、结构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了解各章节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方法;研究有关教学参考资料,阅读各类期刊杂志,丰富、补充教材内容,并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渗透思想教育内容。
  2、根据平时的教学、作业、考试成绩、个别谈话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起点能力,包括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及个性品质等;根据学生的起点能力设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人因班备课。
  3、根据教学内容、学生情况、教学条件、个人的教学特长等因素选择科学的教学方法,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多动脑思考、多动手练习。
  4、制订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在新学期第一周内制订出来,包括学期总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学情分析、教学进度表(按周次填写)、重要教学活动、有关教学改革等内容。
  5、制定单元(章节)教学计划:在每单元(章节)教学之前制订出来,包括单元(章节)的教学目的、各部分教学内容的课时安排、单元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单元(章节)的演示、实验操作、学生技能训练等内容。
  6、制定课时教学计划(教案):在每课时教学之前制定出来,包括课题、课时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具准备、教学后记等;复习课、作文指导课、实验课、活动课也要写出相应的教案。
  7、教学经验丰富(50周岁以上)的教师可写简案,《简案》包含教学主要内容,反映教学过程,不可过于简单。
  8、坚持集体备课:成立年级备课组,每周集体备课一次,讨论同年级本学科在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方面问题,交流最新的教改或考试等信息。
  9、每学期开学二周后、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备课笔记,没送检或检查不合格者扣除一定费用;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教案。
  二、上课
  10、课堂教学目的明确,课堂教学的活动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重点突出,难易适中;教学过程安排合理,体现严密的计划性;既要备教一致,又要根据课堂教学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
  11、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私自不调课,不随意安排自习或请别人看堂、代课。
  12、上课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提前三分钟到教室门口,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
  13、上课时不抽烟,不会客,不坐讲,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课堂,不使用通讯工具。
  14、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教态自然;板书工整规范,语言准确、简洁、生动,讲普通话,外语课尽可能多用外语组织教学。
  15、认真组织教学,妥善处理好课内各种偶发事件。
  16、课堂教学校内开放,提倡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17、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根据教学内容、学生情况和教师自身条件,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新思路、新方法;处理好学生主体地位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关系,师生互动,努力使师生双方都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处理好讲练关系,坚持讲练结合;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特别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8、立足现有教学条件,尽量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充分发挥网络等各类信息资源的优势,努力提高上课效率。
  19、每学期评选一次“三好老师”,给予适当奖励;私自调课,造成误课的,双方均按旷教处理,全校通报批评,扣除一定费用;迟到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关费用;课堂教学行为不当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处。
  三、作业布置、批改与讲评
  20、作业的布置科学,目的明确,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不随意增加和删除大纲、教材中对学生的练习要求;作业的布置有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有利于训练、巩固和发展学生的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掌握自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1、作业的形式多种多样:一是书面作业,如书面练习、演算习题、作文、绘画等;二是口头作业,如朗读、阅读、背诵等;三是实践活动作业,如调查、访问、测量、实验操作、手工制作等;具体形式根据教学需要灵活安排。
  22、作业量适当:各学科作业应统筹兼顾,根据课程计划,语文每学期作文不少于5篇,每篇课文结束后有书面作业;数、理、化、生每节课后有作业;政、史、地每周不少于一次作业;反对用不必要的重复练习来加重学生作业负担,严禁以抄作业的方式惩罚学生。


  23、认真做好作业的批改和讲评工作,批改和讲评及时,书面作业的批改方式以教师全批为主,非全面批改的作业也及时检查指导,快速反馈,让学生及时知道答案,决不放任自流。
  24、作业批改正确,批改符号统一,格式规范,书写工整,批语不覆盖学生字迹;对于学生订正的作业批改及时。
  25、作业中个别讲评突出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或面批;作业中普通的共性问题,在全班及时订正。
  26、教务处每周收查各班作业报表,不定期抽查学生作业本,期中考试后集中检查各学科作业量;对作业布置、批改不符合要求者,视其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扣发津贴等惩处。
  四、教学辅导
  27、教学辅导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补充形式,包括答疑、补缺补漏、个别指导等。
  28、教学辅导有针对性,能针对学生差异和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培养他们的专长,鼓励和支持他们拔尖,让他们的专长和爱好得以充分发展;对学习困难学生及时补缺补差,加强学法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他们学习信心,培养他们学习习惯等。
  五、课外活动
  29、以提高学生素质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专长为重点,从学校和学生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做到内容、场地、人员、器材四落实;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活动内容符合课程计划要求,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30、各学科兴趣小组的活动计划开学第一周上报校科研处审核,以便据实核定工作量。
  六、教学考核
  31、凡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学科都进行考核,重视音乐美术体育等非升学考试科目的考核,加强实验能力的考查。
  32、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具体要求按各科教学大纲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不随意增减考试次数和考试科目。
  33、重视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通过提问、讨论、实验操作、口试、笔试等多种方式在课内进行。
  34、考试命题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以本为本,以纲为纲”,不脱离学生实际,不出偏题、怪题,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讲究试题的效度。
  35、各科试卷在指定日期内送交教务处,由分管主任审查后打印;试卷打印完毕后,文印室通知命题教师前来校对;校对须在文印室内进行,不将试卷打印底稿带出;试卷校对更正无误后印制,印制时注意核对科目、年级、班次、份数;印制好的各科各班试卷分档封存,由教务员保管;印完后,试卷底版、废卷销毁。
  36、期中、期末考试或其它重要的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确定好各科考试的时间、考场和监考教师后,提前制表通知有关教研组、班级和监考教师。
  37、凡经教务处排定的监考表,任何人不私自调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监考者,须事先请假。
  38、监考人员在考前十五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核对考试科目、时间、监考班级,清点试卷份数。
  39、监考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在发放试卷前向考生宣讲考场纪律。
  40、监考人员于开考前5分钟发卷,发卷后要清点人数,收卷时要清点份数,规范装订好后交教务处。
  41、监考人员只负责解释试卷上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做任何提示、暗示或诱导性解释。
  42、监考时不看书看报、阅卷、闲谈、拨打和接听电话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务。
  43、监考时发现学生作弊,查明作弊情况,并将作弊学生姓名、班级、考试科目和作弊情节如实填写在《考场记录》上,收卷后将记录和作弊证据等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据此及时通报。
  44、期中、期末考试阅卷由分管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组织进行;同学科同年级试卷流水阅卷;阅卷前由组长负责组织,统一答案,统一标准,集体进行试评;阅卷中如发现雷同试卷等作弊行为,要查实上报,作零分处理;阅卷完毕并经复查后据实登分;登分完毕,统计各班成绩,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各科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记分册(评出学期总分)、试卷分析、补考名单一齐送交教务处。
  45、成绩评定按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的标准进行;如果学校因故未举行期中考试,或学生因病因事未参加期中考试,按平时成绩与期终考试成绩各占50%的标准计算其学期成绩。
  46、平时考查成绩包括单元测验、实验报告和各种操作考核、基本功考核、作业考查、实际操作考核及学习表现。
  47、学生的操行成绩由班主任依据学生每学期内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表现,在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后,写出评语,校政教处审核,校办公室盖章认定。
  48、文化课补考,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考试作弊、因事、因病或因公缺考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统一参加补考;学生补考的试卷要认真批阅;补考成绩60分以上记“补考及格”,不足60分记“补考不及格”,并加盖“作弊补考”、“旷考补考”或“因公补考”专章。
  49、学期结束,每位教师对所承担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学期完成教学计划情况、教学的主要成绩和进步、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今后改进的设想和措施。
  50、教学总结有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搞“八股文”;教学总结把课堂教学改革和学法指导作为重点,体现出探索、创新、开拓等精神。
  51、教学总结与业务档案一起,学期末送交送教务处审查备案,逾期者扣发有关津贴。
  52、本方案先试行一年,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53、本方案最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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