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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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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计算机是专门为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配置的重要设备,使用计算机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1、非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非本科室人员因工作确需使用,必须经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2、使用计算机时,不得携带下列物品:磁铁、非本单位电子计算机零部件、食品、饮料、香烟、吸烟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险品。

二、使用管理:

1、每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监督使用及保持计算机清洁。

2、保持衣着干净、整洁,特别是手应保持干净。

3、严禁喧哗打闹,乱仍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4、严格按规定操作计算机,严禁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至少间隔1分钟开机)。

5、爱护设备设施,不准乱刻、乱画等破坏活动,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6、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拆卸计算机

7、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宜,如打游戏、聊天等。

8、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

9、严禁散播虚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数据。严禁对他人或单位进行攻击。

10、严禁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使用、删除信息。

11、保护好自己的登陆名称和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生失窃或遗忘密码,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更改密码。

12、非管理人员不得改变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以及连线。

13、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计算机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维修,在维护与维修期间,各科室应提供必要条件。

14、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三、数据管理:

1、不得使用非本校软件,如需使用,必须由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由管理人员进行安装,方可使用。

2、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网络交打字室,经主管主任签批后打印。因个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3、对于需要将数据复制到软盘的,应由本科室主任或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后,由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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