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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2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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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学校教务处工作分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务工作管理两大部分。学校教务处在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教学常规管理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具体制定学校学年(学期)教学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对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检查完成情况。
  (2)协助校长做好教学工作人事安排。
  (3)编制全校课表和临时课表。
  (4)组织全校性教学活动。
  (5)协助主管副校长协调、监控全校教学工作。
  (6)管理全校教学工作资料。
  (7)指导、检查学科教研组工作。
  (8)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部门工作水平。
  (9)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
  (10)接受校长和主管副校长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11)完成校长和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教务工作
  (1)组织学校招生和新生编班工作,管理学生学籍和考勤。
  (2)收集、管理初、高中毕业生离校后情况追踪资料。
  (3)组织学校重大考试活动。
  (4)对重要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统计、上报和考试资料管理。
  (5)管理学校图书馆、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学科实验室和学校文印室。
  (6)组织全校师生教材、教参和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学科练习资料的订购发放。
  (7)为学校教学工作研究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8)管理全校教师继续教育档案资料。
  (9)管理学校教科研档案资料。
  (10)承担校级考试机读阅卷和相关的统计分析工作。
  (11)根据学校教务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教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12)接受校长和主管副校长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13)完成校长和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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