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梯级下课安全责任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由于我校地域狭窄,教学楼梯间通道只有一个,而学生人员拥挤,存在过往楼梯安全隐患严重的情况,为确保学生下课时过往楼梯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梯级下课制度:
  一、梯级下课时间及层次:每天早自习下课、上午第四节课下课、下午第三节课下课、晚自习第三节下课,分两次钟声、两个层次、两个时间下课,两个时间差在5-10分钟(不论冬季或夏季都以具体作息时间表为准)。
  1.第一次钟声,新、旧楼第一、二楼层的学生下课,此时,第三、四楼层的教师不准许放出任何学生,也不允许一、二楼层的老师拖堂。
  2.第二次钟声,是第三、四楼及以上楼层的学生下课。
  二、送护学生下楼道及安全责任。
  每位上课教师(早上、上午、下午的最后一节,晚自习第三节及课间操),必须严格遵守梯级下课制度及护送学生下楼道规定。不允许拖堂和提前放学生出教室,只能依钟声梯级下课,同时到所在楼层的楼梯间(上课教室临近的梯间),护送本班学生安全下楼。维持楼道和梯间的下楼秩序。
  如果发生险情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没执行梯级下课制度或没到岗位(楼道梯间)护送者将按实际情况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渎职者按教师一岗双责及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三、另:突发事件或紧急疏散办法:骤遇突发事件或紧急疏散或集合撤离教室时也参照以上第二款进行送护疏散。
  四、严格执行防止踩踏事故的规定和要求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课堂教学安全要求    下一篇: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