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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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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逗硬落实“首问责任制”。
  二、工作任务
  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防范措施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全体行政、工会、团委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高2010级学生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课任教师是所上课课堂和分管区域的安全责任人。
  门卫是校门周边分管区域和假期值班的安全责任人。
  各部门安全责任分工:
  刘德渊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水上安全及初2009级学生安全工作。
  胡琳负责值周管理、师风师德、教职工(含退休教师)思想稳定工作及高2009级学生安全工作。
  郭崇政负责教师上课期间(含体育课)学生的安全、楼道安全及高2008级学生的安全工作。
  范永德负责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学生活动课安全及初2010级7班学生安全工作。
  周治安负责学生道德法制教育、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及初2010级学生安全工作。
  吴成渝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运动会安全工作及初2008级学生安全工作。
  岳静负责学校建筑设施、食堂饮食安全、卫生防疫工作。
  岳启年负责全体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及防邪工作。
  龙小芳负责青年教师及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
  1、学生处、安保科、校团委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等宣传阵地,举办法制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法制观念,让学生懂得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非法行为。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3、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室内私自乱接电源、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焚烧物品,严禁燃放烟火爆竹,严禁生火,严禁点蜡烛照明等。教育学生自觉维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损毁消防设施与器材;如果遇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并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4、加强学生卫生宣传教育。学生处、总务处、校团委教育学生讲究饮食卫生,禁止学生吃三无食品和变质食品,剩饭剩菜倒到专用盆桶;不准往窗外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乱倒饭菜食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壁和各种设施上乱写乱画。生病要到正规医院就诊,严禁到非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5、学生处、校团委、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正面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把学生的思想引到健康向上的轨道。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好奇、盲从、攀比虚荣、逆反、报复、寻求刺激、等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
  (三)关爱留守学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学生处、校团委、班主任要服务于学生成长,真正做到关爱、关心留守学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特别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要采取谈话、交心多种措施,让他们在校期间安心读书,掌握知识和本领,助其成才。
  (四)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1、加强财物管理,各班要关好教室和寝室的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班主任是教室、寝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教务处、学生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图书室、微机室、运动场、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德,服从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相应场所的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学生处、安保科严防住校学生在外租房住宿,一经查出,以违纪论处;严禁学生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和夜不归宿。
  4、教务处要落实课任教师的安全职责,教育学生课间不在楼道内乱跑、打跳,上下楼梯靠右行,同学间禁止打闹推搡;体育课老师要随时做好课中学生安全防护工作,不允许老师离开学生;微机课、实验课老师在组织教学中,要提前做好学生使用设备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动电闸开关,课后,要切断电源;课外活动中,老师组织学生活动,严禁学生拿危险物品或做不安全的剧烈运动。
  5、法定节假日,学生不得留在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住宿的,又班主任报经学校同意,方能留校,由值班领导、值班教师、门卫共同负责管理。
  6、门卫严格学生凭通学生证出入校门,住校生有事外出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进出校门主动配合检查和登记,不得与值班人员顶撞。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门卫值班人员严格进出人员登记,任何时间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内与师生发生纠纷、打架斗殴。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由门卫值班人员负责。
  8、学生上学、放学不得擅自骑自行车。确需骑自行车者,必须经家长、班主任的批准,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骑自行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追车和耍车技。
  9、班主任教育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私自下河、沟、堰溏游泳,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得有爬车、爬树、爬护栏、翻围墙等危险行为。
  (五)加强住校学生安全管理
  1、宿舍值班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岗,认真履职尽责,严禁中途脱岗,值班教师是学生就寝期间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班主任每天晚自习后必须与值班教师、值周教师完成住校学生人数清点的交接工作,值班教师认可签字后,班主任才能离开,否则,班主任对学生负全部责任。
  3、星期六、星期天不回家的学生应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同意后,并向学生讲明作息时间、活动范围、负责学生宿舍财物管理等要求,班主任再填表登记、签字后,报安保科备案,交值班领导和相关人员管理,否则班主任负责所有安全责任。
  4、值班教师值班期间,要严防学生抽烟饮酒,在寝室内使用火柴、油灯、蜡烛等易燃品;严禁学生在上铺打闹、上铺睡多人;严禁在宿舍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违禁物品回宿舍;要防范学生深夜跳楼翻墙外出。
  5、总务处要规范小卖部出售商品的种类,禁止向学生出售零食和自制加工的烧烤食品。门卫把好校门关口,严禁住校生到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严禁到校外就餐。
  6、安保科、值周行政要组织值周教师、值班人员加强午休、课外活动和夜间巡逻,盛夏时节,值周、班主任必须加强河道巡查和学生管理,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六)加强安全检查、常规督查和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1、安保科会同相关处室定期对教室、微机室、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
  2、通过评选“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等活动,弘扬正气,激励先进。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4、班主任、各班安全信息员要定时向安保科汇报安全信息,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
  5、安保科在校门周边联系设立安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岗,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人员电话。
  6、行政人员节假日(含星期六、星期天)通讯设备必须全天候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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