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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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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全体学生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学
  校做出如下规定,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校内:
  1、学生不得擅自开关楼层电闸。
  2、学生不得更换教室内的一切电用设施,如出现问题,有班主任找电工进行维修。
  3、学生不得在室内使用一切危险品。
  4、实验室的一切设施学生不得擅自乱动,各项实验必须在实验教师统一指导下方可进行。
  5、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
  6、体育课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体育活动,学生不得随意做危险性运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7、不喝生水,不吃过期食物,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
  8、学生不得在在校内任何部位玩火、焚烧垃圾,不得擅自动用、破坏消防安全设施,遇有特殊情况须在教师指导下使用。
  9、学校内不得燃放烟花炮竹。
  10、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学生勾结校外青年进校循序滋事。
  11、星城小区内和近郊学生步行上学,不得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如实在家远、交通不便需骑自行车者,一律写骑车申请,经家长同意,签定骑车协议,方可骑车上学,骑车者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12、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起哄、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特别是升旗、上下操时要排队,有秩序进出操场;西楼学生一定要先按班排好队,再从规定的通道口通过,切记不得拥挤、打闹。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4、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并向班主任说明理由,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学校。
  15、学生不得参加危险性活动,不登高,不攀爬栏杆、围网。
  16、遇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停电等特殊情况发生,学生不要慌乱,要统一听从学校老师指挥,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过,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校外:
  17、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18、乘车不拥挤、不抢位。学生不得乘坐车况不好,超载或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更不得无照驾驶机动车。
  19、学生出校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统一按学校要求去做,不得擅自行动。
  20、学生出校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外出,如需租用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租用报废或没有安全指数的车辆,严禁超载。
  21、夏季学生不得擅自去水渠、河道、水库及一切没有明确游泳标识的区域游泳;冬季学生不得去非正式滑冰场所滑冰;不得在马路边或公共场所滑旱兵。
  22、不购买无经营许可的小商贩食品。
  23、不凑热闹,不到人员密集、拥堵的场所活动,不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活动。
  24、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要学会安全自救方法,掌握逃生本领。学会正确使用救助电话,能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5、各班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本班安全情况,检查时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现安全隐患、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发现安全隐患、事故,要报告老师,由专门工作人员处理。
  26、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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